討論串[新聞] 拒受檢稱「懂法」 警署聲明「執法有穿制服就無須再出示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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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事件看起來還真的就是做做樣子. 最後因為這種理由就把人家放走. 不就代表警察也認為那個法律哥沒問題嗎. 那一直跟他糾結在拿證件這種事情幹麻?. 你覺得他不配合大有問題. 不會把他抓回警局查身分喔. 而且法律哥提出拿證件這個要求. 也不算太過份吧. 或拿證件不就寫在應穿制服後面. 很多人對警察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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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警察也真是~. 人家明明就不給你臨檢 你還硬要檢?. 找人麻煩嗎?. 臨檢不就做做樣子就好~. 反正陣仗排出來. 要給臨檢的你就檢一檢. 不給你檢的 你就不要硬來 給他過就是了. 反正警察有沒有臨檢到什麼也沒差啊~. 薪水也是這樣領 有差嗎?. 萬一真的對方有槍. 表明不要給你臨檢了. 你又硬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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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警政署要不要檢討一下. 底下警察連規定都搞不清楚. 人家講什麼就什麼. 就因為不知道制服也有證件效力. 直接就把人放走了. 也沒有查證規定. 也沒有提出對拒檢動機合理的質疑. 人家唬過兩句就怕的要死. 一點警察的自覺都沒有. 既怕事又不了解規定. 只有在對付嫖客妓女才硬的起來. 台灣警察會被瞧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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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實施臨檢作業規定已廢止. 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12 月 1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1 月 27 日. https://goo.gl/nXcA3S. 但. 在警政署自己的網站. https://goo.gl/j5x4dW. 底下第一個pdf檔:行路檢攔檢身分查證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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