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反對用婚姻立專法 幸福盟:該叫同性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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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RteU0AK 這是我上一篇對這件事情的論述. 在這次公投以及新聞結果就可以得到證實了. 民法根本就不應該寫入婚姻法去做官方的「婚姻」定義. 因為婚姻的定義在臺灣其實有非常多不同的解釋. 宗教跟傳統風俗民情上,各自的歧異點非常的多. 你定義了A的看法入民法,就會有B出來抗議這法有問題. 提出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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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 反對行政院用「婚姻」立專法 幸福盟主張:該叫「同性家屬專法」.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由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的「愛家公投」獲高票通過,政院已表態將推「同婚專法」,但幸福盟批評,他們的公投主文不是要推「同婚」,而是類似「同性家屬專法」,政院不該再用「婚姻」形式來立專法,應撤回。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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