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火場救人淪被告 護理師:乾脆死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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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一下. 如果有罪犯被以無再犯之虞放出去. 結果再犯. 這樣要不要算是法官業務過失. 受害人可以告業務過失傷害/致死嗎?. 不要酒駕,警察會查. 那結果還是有人酒駕,警察要負沒有查禁導致酒駕的責任嗎?要槍枝管制,不然會有人拿槍殺人結果還是有人拿槍殺人,除了拿槍殺人的還有誰要負責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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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醫院大火 代理護理長等5人轉列被告. 2018年11月02日 09:58 中時電子報 張達智. 衛福部台北醫院附設護理之家8月13日發生大火,造成14死、10傷悲劇,新北市消防局火災鑑定報告9月中出爐,排除人為縱火,初步認定病患自備的「超長波床墊」電線短路釀災,新北地檢署昨(1日)傳喚16名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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