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匪良心發現 自首偷車牌搶劫害車主含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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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的孩子. 被人家找到污點被硬塞罪名. 法學資料庫. 台北地院. 字號 105,訴,392. 又查,被告雖以原懸掛LD3-610 號機車車牌之機車係由其女 友莊采潔騎乘,惟莊采潔於104 年3 月間在重陽橋發生車禍 ,因而無法發動,留在橋上,事後發現車牌、前輪等物均遭 人竊取,是本案係遭他人竊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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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證據 是真的很可怕. 常識或務實上 要搶劫. 一定會隱藏自己的身分. 蒙面、手套......等等. 而車牌這種事. 我也看過不少新聞. 機車騎士被警察盤查的原因. 是因為 拿抹布擋車牌 或是改裝物 檔到車牌. 所以 一個人不遮車牌 跑去強劫. 99%不是自己車. 司法人員竟然完全不知道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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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新聞大概可以看到台灣法官判案用的『證據』. 1.你的車牌 (完全無視你是否有重新申請或辦過遺失). 2.受害者的『鑑定』(戴著安全帽的背影都可以認人,是寫輪眼還是白眼). 3.當事人無被認可的不在場證明 (你老媽 你老妹都不算 天天掛一個密錄器在身上?. 就這樣被判刑『定獻』發監執行~~. 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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