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FB] 蔣月惠事件 立委周春米:沒有強拆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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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509號這麼說:. 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 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 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惟為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 ,法律尚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刑法第三百十條. 第一項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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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 現在是全民進黨都要出來護航就對了. 在周大立委文下面. 其實還藏了一個「屏東第一選區議員 劉育豪」在戰. 劉育豪大議員何等人也? 我是不清楚. 但一丟下去餵狗之後. 第一個就跑出來. 違規被檢舉還怨人 議員還留言要為他質詢 2017/04/07 14:57. https://tw.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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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他媽的勒. 確定沒有前站光鮮熱鬧?. 周大立委周大律師是不是很久沒有逛過屏東市了阿?. 屏東市火車站前這兩年不知道關了多少店家了齁. 連麥當勞跟小7也可以收掉. 阿不就很熱鬧?. 回到蔣議員的訴求. 徵收土地、補償住戶共3.2億. 一坪徵收價13~15萬. 你潘大縣長敢不敢公布明細嘛?. 被議員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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