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不是去解約!大群館違規 王威中籲侯改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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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用超速來形容這個案子. 應該是這樣啦. 今天有個成年而且考過駕照的A. 跟隔壁的老王(又昱)借車. 老王想說好吧你家也買不起車借你爽一下. 老王除了給媽寶鑰匙還叮嚀媽寶騎車小心. 結果好死不死闖紅燈被警察(台北市政府)攔下來. A拿了這張罰單回家給媽媽(王). 媽媽勃然大怒找了隔壁老王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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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件事也可以成為一個案例. 對比的就是台大管中閔案. 文化大學大群宿舍的問題就是在雙方的認知不同. 因為建物是在陽明山的關係. 所以那裡的住宅最多就是到特住二. 不過這個法規到底怎麼規定的,就只能請教專業的人士出來說明了. 其實早在侯家要蓋這棟房子時. 設計圖裡面就沒有規劃廚房這區塊,當時送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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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之銘言:. 柯文哲說弄到合法. 1.原本就合法是還需要弄哦?. 2.原本就不合法所以要弄. 單選題很好選吧!!!! 選不出來????????. 柯文哲有另外說法. 幫所有人解套. 請問合法是要套誰拉?????????. 假如合法是有套住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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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人,拿病死豬來當例子。. 病死豬會因為換個人賣就合法嗎?. 柯P都說自己租可以,讓文大租不行。. 還在那裏扯病死豬。誰的邏輯有問題。. 大群館可是公安檢查合格。. https://tinyurl.com/ybfmbfoh. 侯去抓公安不合格的有問題?. DPP是認為公安不合格的不能抓,要替他們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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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集合住宅(原先使用執照核可的項目)變更為學校設施,牽涉建築物使用類組及使用上的變更,先不管法規面,在邏輯上要考慮那些事情?. 受先是土地是否允許這樣的開發強度?這是都市計畫/都發局在管的. 再來是建築物在當初的設計、軟硬體及設備是否符合變更使用後的需求?這是建管/使用管理在負責的教育部當然可以很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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