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爆卦]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發起重啟校長遴選連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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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之銘言:. 上面我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這邊你有點搞錯了. 權利大致上可以分為自然權(natural rights)和法定權(legal rights). 我老師把前者稱為先於憲法之權,也就是即使沒有憲法,這些權力依然存在. 無論法律或是憲法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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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有點搞混這裡的法律性質。98.7的意思是學校可以獨自作出解聘的決定,只是須要教育部的核可當作生效要件。. 也就是如此,98.7才承認教育部核可前,教師就可以救濟。. 也就是說是學校解聘處分+教育部核可=生效,不是學校決定+教育部核可=處分,. 這裡你有點搞錯了。. 也因為實質做出教師解聘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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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這次召開臨時校務會議的結果,只是罔顧法治,曲解大學自治,棄重要資訊不揭露、利益迴避無從處理之重大遴選瑕疵於不顧。. ===》. 我有個疑問. 為何在談利益迴避時這些法律人都避談公司治理相關法規的規定?. 而是自己主觀認定什麼叫有重大利害關係. 證交法的法律位階是比較低嗎?. 這件事都不用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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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錯了 台大行政法專攻的 之前就兩個教授出來投稿了. 不是現在連署的. 請自己去查. 非台大的留德憲法學者 也早就對啥是大學自治投書過了. 只是看你要不要去閱讀而已. 台大校務會議自己要把握風向. 前兩天連蘋果社論 都對台大校務會議開罵了. 這個聯署名單. 除了幾個原本就色彩比較明顯的. 其實連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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