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箱屍案辦不了?港男一生恐逍遙法外…
共 7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2推 2噓 3→)留言7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bill860519時間7年前 (2018/03/16 08:15),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這很恐怖. 以後香港人想殺人就到台灣來就好了. 搞不好還來個無差別殺人. 很恐怖. 請台灣政府儘速與香港簽訂引渡協議. 要不然以後會無法無天.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7.247.181.162.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

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mimi1020b (法海不是不懂愛)時間7年前 (2018/03/16 07:54),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可惜台灣1984年 退出 國際刑警組織. 根據國際刑警組織的七項分類. 紅色通報等級(Red Notice). 各國際刑警組織成員國中心局. 接到紅色通報後可立即據此對通報人員. 實施拘捕並參照本國的相關法律進行國際引渡. 這樣看來還是要請包恩出場. --. 廢文!無誤!. --. 發信站:

推噓-3(3推 6噓 6→)留言15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longyin (龍吟)時間7年前 (2018/03/16 07:42),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引述《T683 (阿緯) (入 句)》之銘言:. 證據和嫌疑人分隔兩地,確實難以定罪。. 根據管轄規定,臺灣香港對這個案件都有. 管轄權。. 要麼臺灣把證據交給香港,由香港偵辦. 起訴此案件。要麼就是香港把嫌疑人. 交給臺灣。. 這篇文章隻字不提臺灣把證據交給香港的. 可能性,僅僅是威脅
(還有300個字)

推噓3(7推 4噓 3→)留言14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wolver (超級大變態)時間7年前 (2018/03/16 06:40),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那裏是香港ㄝ,你是不是忘了什麼?. 香港=中國香港. 不是英國租借地,. 證據?法律?守法?. 你是不是又搞錯啥了,. 這是中國香港ㄝ.. 在中國要判一個人有罪,需要證據嗎?. 真的要判罪,根本不需要這些東西,. 像那個啥李明哲還是銅鑼灣書店啥的,. 所以在香港實際上只有要不要辦的問題,. 跟法律完
(還有136個字)

推噓1(2推 1噓 8→)留言11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plasticB (塑膠人)時間7年前 (2018/03/16 04:00),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所以以後香港人要殺人. 就跑來台灣殺就好了. 你是這樣的意思嗎?. 同理可證. 台灣人要殺人也去香港殺可以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1.35.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