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加班1.33 1.66可以用1去補休不會太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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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民進黨不是口口聲聲說「勞工想加班多賺錢」. 現在居然放任資方不需要給加班費?. 直接用補休取代加班費?. 而且加班費是需要多給 1.33 或 1.66 倍耶,現在都不需要給就對了?. 民進黨是把大家當白痴一樣耍?. --. 「建國派」的朋友,把這張圖(網址)放到簽名檔吧. 臺澎自決建國三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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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長期以來勞工被壓低薪資. 你的薪資只有實際貢獻值的0.66 也就是五萬的工作你只領三萬三. 所以這次特地修法. 讓你原本要被壓榨上班的部份變成補休. 所以你反而把原本被搾走0.34薪資工時給休回來. 而遞延特休. 不但讓勞工可以積假出國旅遊. 還可以減少勞工轉換工作造成的產業發展不銜接. 經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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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明定雇主使勞工加班後,依勞工意願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者,可以補休取代加班費。"請問誰敢不同意啊?. "補休標準可以加班時數直接換補休時數,亦即1:1". 會不會太扯???. 1.33 1.66的錢,可以讓你用1來抵???. "補休期限屆滿未補休完畢之時數,雇主必須給與原加班時數之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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