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爆卦] 勞基法修正條文三十四條二讀通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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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該法條來看,只要勞資會議同意後就可以改成八小時的休息時間就好,. 重點是以前舊的勞資會議的內容也可以拘束後來進來的勞工,. 這條主管機關只有備查員工30人以上的事業, 像是30人以下自營的7-11小店. 以後都可以適用這條 雇主可以隨意排只有間隔八小時的班^0^. 可憐的醫護 跟 台鐵的勞工 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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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啊,立法院院會通過了三十四條修正草案……. 三十四條全文如下:. 以給予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為原則;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另約定給予至少連續八小時以上之休息時間。另考量雇主僱用三十人以上者,影響層面較廣,爰該等雇主依但書規定變更勞工之休息時間者,併責應報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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