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開槍擊斃狂匪遭起訴 警:國家給我槍當然要用!
共 14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
尾頁

推噓5(6推 1噓 12→)留言19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anodyne08 (anodyne)時間8年前 (2017/12/13 15:50),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我有朋友在當警察,也是很有正義感那種. 我現在都勸他不要太認真,適度擺爛才活得久,看到這種跑給你追的,你就跑個幾步假裝跑不動或跌倒就好,大不了是事後被檢討來個行政懲處。. 追上了然後呢?. 如果對方跟你火拼可能是你喪命,妻小怎麼辦?. 如果擊斃對方你報告寫不完,事後還有刑責跟賠償問題。. 就算順利逮
(還有144個字)

推噓7(7推 0噓 18→)留言25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henry90319 (d32monk)時間8年前 (2017/12/13 11:39), 8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引述《 》之銘言:. 媒體來源.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 標題沒有寫出來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開槍擊斃狂匪遭起訴 警:國家給我槍當然要用!. 完整新聞內文.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 政治類水桶 個月 ,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台北市萬華警分局員警張
(還有1729個字)

推噓-3(5推 8噓 16→)留言29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FatZhai017 (肥宅零壹柒)時間8年前 (2017/12/13 00:29), 8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執法當然是公權力啊 孩子 司法體系只是在檢驗他的合法性而已. 法律不做違反人性的假設. 所以被告偽證無罪 犯嫌逃跑當然也無罪. 因為不管你怎麼規定 犯罪者就是會用盡一切方法逃離制裁. 而警察的任務是用損害最小的手段把犯嫌逮捕到案 當然必須是活的. 把人打死無益於刑事政策整體的進步. 飛車追逐 是在打
(還有406個字)

推噓6(8推 2噓 6→)留言16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Redchain (水光瀲灩晴方好)時間8年前 (2017/12/12 23:29),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這件事是在2013年發生的. 當時臺北地檢的檢察官基於警方是正當防衛 已經兩度將警員不起訴. 但是嫌犯家屬一直提出再議. 所以在今年的五月 北檢一改過去認為警方是正當防衛的理由. 改將張姓警員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甚至死者(嫌犯)家屬還據此對員警提出1900萬的賠償金. 才引發後續這些問題. 觀
(還有820個字)

推噓13(21推 8噓 39→)留言68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ns954411 (ns954411)時間8年前 (2017/12/12 22:43), 8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到底為什麼那麼多人愛美國阿. 我真的不太懂,兩地時空環境差那麼多,然後鄉民也愛得要死。. 還是來澄清一下下好了。. 一、美國槍枝多過台灣太多太多. 所以美國警察在執法時,必須要確保自己安全,因為武力、武器可能是平等的. 在有一點點風吹草動,警察性命都是會遭受威脅。. 依此,警察的用槍時機判斷的"必要
(還有739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