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要求國安局!蔡英文:林宅、陳文成檔案一個月內解密
※ 引述《diefishfish ()》之銘言:
: 要求國安局! 蔡英文: 林宅、陳文成檔案一個月內解密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228001600-260509
: 要求國安局! 蔡英文: 林宅、陳文成檔案一個月內解密
: 11:282020/02/28
: 中時 曾薏蘋 、 郭吉銓
: 總統:除了極少數不能解密檔案,國安局一個月內完成解密。(曾薏蘋/攝)
施明德曾經指控民進黨那些人是「黨外洩密者」或「臥底線民」
施明德多次批評民進黨完全執政多年, 卻遲遲不肯完全公開政治檔案,目的為了掩蓋
當年「律師世代」中還有更多人曾是協力者的真相。
施明德認為在當年的威權體制下,黨外運動高層與律師團中,必然存在情治單位的布建人
員。
點名或強烈質疑的對象:
1. 江鵬堅(民進黨創黨首任主席)
這是最具震撼性的指控。2021 年,施明德證實江鵬堅在 2000 年癌症末期、臨終前,
曾親自向他「告白」,坦承自己是調查局的「建案人員」(即臥底人員),並曾受命監控
黨外人士。
施的說法: 江鵬堅將當年監控所得的檔案與證物交還給他,以求內心平安。
爭議: 謝長廷等人強烈否認,認為江鵬堅絕非臥底。
2. 謝長廷(駐日代表、前行政院長)
施明德多次公開指控謝長廷是調查局的「爪耙子」(線民)或「諮詢委員」。
施的說法: 他引用前調查局副局長高明輝在法庭上的證詞,指出蔣經國曾對謝長廷的
工作表示滿意,並要求撥款 20 萬元現金 獎賞謝。施明德還稱,江鵬堅告白時曾順便提
到「謝長廷也是(臥底)」。
謝長廷為此多次對施明德及妻子陳嘉君提告求償,法院雖判謝長廷敗訴(認為施明德是
根據相關證詞進行合理評論),但謝長廷始終強調自己是為了獲取情報、保護同僚,而非
出賣組織的特務。
指控最具體的內容來自於前調查局副局長高明輝的說法。施明德與陳嘉君引用高明輝的
證詞指出:
蔣經國的讚賞: 1982 年左右,時任總統蔣經國對調查局長阮成章表示,對謝長廷的表
現「很滿意」,並稱謝是「自己人」。
20萬元獎金: 阮成章隨後交代高明輝(時任台北市調處處長),在調查局的招待所(
天母或大直)頒發 20 萬元現金 給謝長廷作為獎勵。
身分定義: 施明德指控謝長廷當時的身分是調查局的「諮詢委員」或「線民」,負責
向情治單位提供黨外運動的內部情資。
謝長廷的辯解與回應
面對指控,謝長廷始終堅決否認自己是特務或線民,他的主要反擊點如下:
「諮詢」不等於「臥底」: 謝長廷承認在那個年代,為了獲取情資以保護黨外同僚,
或在法律案件上斡旋,確實曾與調查局人員有所接觸,但強調這並非「出賣同志」。
謝長廷指出,高明輝在法庭上也曾承認「沒有親眼看到謝長廷收錢」,且相關檔案中並
無謝長廷簽名領款的收據。他認為這是情治單位的「反間計」或事後的政治抹黑。
3. 美麗島大審辯護律師團(集體指控)
施明德對整個「美麗島辯護律師團」持高度懷疑態度。他認為在特務治國的年代,這麼
多律師能被允許進入法庭辯護,「這群人裡沒有特務,是不符合常識的」。
質疑名單: 雖然他有時未一一指名,但這群律師包括了陳水扁、蘇貞昌、張俊雄等人
。
施的邏輯: 他認為這群律師在掌權後,利用職權掩蓋或封存政治檔案,不讓真相公開
,就是為了隱藏當年的身分。施明德曾感嘆:「當年受難者在坐牢,這群律師後來卻靠著
受難者的血淚飛黃騰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4.112.1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70507083.A.334.htm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7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