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法院說專業養成不易

看板Gossiping作者 (靜夜聖林彼岸花)時間3天前 (2026/02/07 21:2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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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bor (在那邊哭)》之銘言: : 意思是幫醫生執刀的專業是醫生? : 還是說代醫生執刀的業者專業都超過學七年醫學還考過國考的醫生 : 所以醫生看起來很容易當呀 : 每個人只要會切肉看起來都能幫病人開刀是這樣吧? 如果是從台中地院一一五年度聲羈字第二百號刑事裁定的角度來看,在法院宣佈不予羈押 的時候,有附帶負擔「禁止從事醫療核心行為」 只是談到「核心行為」的定義時,似乎不能說不模糊 畢竟舉凡診斷、動手術、開藥方、記載病歷等類業務,均屬之,所以要限制得如此抽象的 話,恐怕沒辦法讓檢方掌握動向 從而,目前據說是已經抗告了,且台中高分院正在審理中,所以就不先預斷合理性了吧。 但還是得說,從一月七日接報到現在,拖了大概一個月時間,才有初步需要羈押的眉目, 效率上容有疑問 先不說證據是否得以保全,在二月五日才取得搜索票的當下,除了紙本記錄可能還在外, 其餘資料大概已被湮滅了... 回到裁定摘要中提到的說法: 「……但然考量本案業經媒體披露,被告三人經此偵查程序之進行,當知所警惕,斟酌羈 押乃最後手段,被告楊○○、鄭○○均為神經外科領域專業醫療人員,養成殊屬不易, 就醫療體系仍能發揮其貢獻……」 看來又在咬文嚼字了,以人工智能提供的詮釋來看:(僅提「養成」部分) 白話解釋:這兩位醫生是專才,培養一個神經外科醫生要花十幾二十年,國家資源投入很 多。 法律邏輯:這是法官較具爭議但也常出現的觀點。法官認為,這兩位被告擁有高度專業技 能,並非一般的隨機犯罪者,其社會價值極高。 整體而言: 外界爭議:此類裁定常被部分法界或大眾批評為「對專業人士的優待」。反對者認為犯罪 不應因職業而有差別待遇,且若涉及醫療安全,讓其繼續執業是否會對病人產生風險,也 是討論的焦點。 這能獲得社會普遍接受的話,反而有違醫學倫理,誰都不樂見啊... -- 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8.167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70470786.A.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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