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藍白聯手提718億新興計畫預算先審 今院會將拚逕付二讀
※ 引述《iolcst (iolcst)》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藍白聯手提718億新興計畫預算先審 今院會
: 時間: Fri Jan 16 11:49:30 2026
: 推 chu: 增加預算就是違憲 42.73.3.27 01/16 12:13
: 推 bb031v2k: 立法委員 可以自己編自己審自己過唷 了 111.83.149.171 01/16 13:04
: → bb031v2k: 不起 111.83.149.171 01/16 13:04
: 噓 Haruno: 立委原來可以編預算? 36.230.81.180 01/16 13:37
此案內容中的預算都是行政院編列的中央政府總預算中的內容
不是立法院自己編預算喔 !!!
那各機關編了預算送立法院審查,在立法院審議完成前,
各機關能不能先執行(動支)預算呢?
主要規範在預算法第54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T0020001&flno=54
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第五十一條期限完成時,各機關預算之執行,
依下列規定為之:
...
二、支出部分:
(一)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須俟本年度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始得動支。
但依第八十八條規定辦理或經立法院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前目以外計畫得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
...
也就是說,原訂或上年度已執行的可以先執行,只有今年新增計畫受54條限制不能動支,
但例外是如果經過立法院同意就不受54條的限制可以執行動支預算,
預算法中也沒規範要行政院送提前動支案到立法院才能議決同意喔,
總預算案既然已經送到立法院,立法院就其預算案中任意部分先為同意,
並未侵害行政院編列預算的憲法上職權
至於有人提出自助餐之說,立法院本來就可從行政院提出的總預算內容範圍內,
審議刪除任何不合理或非必要的預算,通過認為合理的預算,這本來就是自助餐,
可沒有只能選擇全過或全不過的包裹式審議說法喔,
差別只在於是否聚餐整桌都要最後才能一次結帳,不能先離開的先就自己餐點結帳?
該條文內容民國89年11月28日就已修正通過,已生效26年
: 推 black5569: 大不了過了不執行就可以了 42.79.22.12 01/16 13:38
立法院就各機關該提出之部分預算同意可動支後,
是否動支該預算就完全是各機關自己要決定的,
但無法就該部分宣傳是立法院擋預算導致無法動支執行預算 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49.7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8550741.A.346.html
→
01/16 16:07,
2周前
, 1F
01/16 16:07, 1F
沒有審查阿,只是同意排除(一)新增計畫的限制,視同(二)原訂計畫,
否則原訂計畫也沒審查,也都不能動支?
推
01/16 16:08,
2周前
, 2F
01/16 16:08, 2F
→
01/16 16:08,
2周前
, 3F
01/16 16:08, 3F
→
01/16 16:08,
2周前
, 4F
01/16 16:08, 4F
→
01/16 16:12,
2周前
, 5F
01/16 16:12, 5F
雖然同意像原訂計畫一樣可先動支,但並沒有出現特別預算喔,
最後還是會在總預算審完後一起公布在法定總預算中,
否則先執行的原訂計畫難道也要變成獨立預算案?
→
01/16 16:15,
2周前
, 6F
01/16 16:15, 6F
※ 編輯: moondark92 (111.250.149.70 臺灣), 01/16/2026 16:19:01
→
01/16 16:32,
2周前
, 7F
01/16 16:32, 7F
→
01/16 16:41,
2周前
, 8F
01/16 16:41, 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