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在台灣,公共場所拍路人,算偷拍嗎?
※ 引述《shrinkage (Shrinkage)》之銘言:
: 在脆上看到一位面容姣好的女性朋友
: 說自己在星巴克座位上化妝
: 被隔壁男性拿手機拍
: 這位女脆友上去質問幹嘛偷拍
: 然後報警 警察也受理了
: 是不知道後續有沒有成案啦
: 只是在公眾場合拍照就可以報警抓人喔??
: 看到正妹拍個一張 有這麼嚴重?!
: 難道要看臉來決定是偷拍還是街頭攝影嗎?
只拍裙底好像也沒多犯法
前提是被拍者要認定自己的裙底是稀世珍寶,需要藏起來的那種
我就是開放給大家拍,就沒有忽然間誰算是偷拍的問題
製造壞人是不對的
如果你今天裸體出門,或是了不起穿一件10公分不到的裙子
然後靠夭說怎麼大家都在拍我
你已經開放隱私了,你不能忽然間對某人表示你有隱私
這不是欺負老實人嗎
所以
你穿著開放的時候
廣義上已經是開放隱私的狀態
比如說這樣
http://i.imgur.com/99ccNO8.jpg



這樣人家拍你,沒有拍到什麼還藏著的隱私
自然不構成偷拍
然後當你穿褲子的時候
你把隱私都藏好了
自然沒東西可以拍
結論就是
偷拍這個概念其實不存在
開放的不叫偷,藏好的偷不著
讓你感到負面的只是因為鏡頭朝著你認定為羞恥部位的那種構圖而已
所以你應該當個和平主義者
乾脆爭取裸體權,三觀重建,大家都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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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41.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8089438.A.F6B.html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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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但說也難過
沒人希望自己長的讓對方什麼都往壞處想
何況自己長怎樣又不是自己決定的
要改也不是樓下販賣機按一按就可以解決
所以這種法規都是指控者耍流氓居多
法律保護到一堆流氓,那至始至終就不應該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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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妨害秘密,或者違規拍攝
今天本人意願沒有寫在臉上,誰知道你ok不ok
內建不ok當共識,只是看起來很有道德而已
實際上很沒邏輯
就像是性交易不合法之於無菜單料理
你怎麼知道價格怎麼算
問阿
沒菜單不就只能問
那為什麼西門町JK老是被遊民問多少錢
沒菜單啊,怎麼能怪那些老頭出口就性騷擾
※ 編輯: sdamel (220.135.41.12 臺灣), 01/11/2026 08: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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