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疑向軍方調資料太難 F-16飛官吳彥霆殉職逾7年檢仍未偵結
1.媒體來源:
2.記者署名:
吳昇儒、方瑋立
3.完整新聞標題:
疑向軍方調資料太難 F-16飛官吳彥霆殉職逾7年檢仍未偵結
4.完整新聞內文:
空軍飛官吳彥霆2018年間駕駛F-16戰機參加演習,不幸撞山殉職,機體嚴重損毀,吳員只找
回破碎屍塊。2021年間,家屬雖聲請國賠獲准,事後也與軍方達成和解。但不論在國賠或刑
事案件審理、偵辦期間,司法機關調閱資料時,常被軍方以「機密」文件婉拒,處處碰壁,
導致追究刑事責任部分,歷經7年,仍由地檢署偵辦中。
國賠案件審理期間,空軍司令部認為是交通部民航局航管人員,將空域管制座標畫定錯誤,
違反軍機優先使用空域原則;吳彥霆接獲通知可爬升高度後,有20秒充裕時間飛越五分山,
一度認定是「個人因素之獨立原因而造成失事」。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戰機失事原因、調查內容與相關證物都在軍方手裡,軍方以
機密為由,拒絕提供事故調查等資料,連請求調查證據都遭拒,雙方訴訟能力與資訊明顯不
對等;軍方也不能舉證自身無過失或怠忽職守,故判處空軍司令部應賠償吳男父母共466萬
餘元。至於戰管人員是否有刑事責任仍待釐清。
知情人士指出,刑事部分,基隆地檢署偵辦該案多年,關鍵也是卡在軍方以國防機密為由,
僅提供少部分訊息,導致檢察官偵辦進度延宕。
近年軍方雖有提供部分資訊,檢察官曾做出不起訴處分,但依職權送請再議時,高等檢察署
仍認為案件中戰管人員疏失部分,尚有待調查及釐清,發回續查,迄今仍未偵結。
空軍司令部回應指出,案件均依照軍事機關配合司法機關調取文書作業要點,將調查所需卷
證資料,提供基隆地檢署偵辦釐清案件事實及責任歸屬,但偵辦進度及結果核屬檢察機關法
定偵查權限,敬表尊重。國賠部分已與家屬達成和解,全案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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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20秒時間可爬升避免
難怪不敢資料交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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