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鐵歧視1/身障員工被轟「累贅」!苦撐3月被解雇 法院還他公道

看板Gossiping作者 (GrandFatHouse崇皇肥肥)時間2周前 (2025/12/24 14:34), 2周前編輯推噓1(7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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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rtin110287 (廢文權威)》之銘言: : CTWANT 翁靖祐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台鐵歧視1/身障員工被轟「累贅」!苦撐3月被解雇 法院還他公道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 : 規 : 患有亞斯柏格的林承愷(31歲)去年(2024)考上台鐵從業人員後,在松山火車站服務 : 孰料,同年8月2日,台鐵通知其試用期表現不佳,須在8月12日離開工作崗位。林承愷 : 為遭到解雇,並非自己能力不足,反控台鐵員工對他霸凌,除被劉姓主任羞辱「累贅」 : ,台鐵內部還偏袒在補票室違規吸菸的陳姓同事,並無視其對林承愷大吼大叫等行為。 : 承愷最終對台鐵提出民事告訴,於今年(2025)11月19日拿下勝訴。 : 回憶起過去的經歷,林承愷認為自己會被解僱,與能力沒有關係,並控訴自己長期受到 : 他同事的霸凌、歧視。他委屈訴說「當時任職於松山站 我來逆風一下 純就新聞評論 另一篇Ctwant的報導 https://i.mopix.cc/CDzPuB.jpg
https://i.mopix.cc/ge2Ah1.jpg
首先: 台鐵未提供合理調整措施便終止契約 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禁止身心障礙歧視的 規定,屬於歧視行為 但是看得出來內文也不否定台鐵有做出努力: 台鐵確實需要視情況為林承愷合理調整職務,雖然台鐵主張已合理 調整,是因為尊重原告的選擇,才讓其繼續嘗試剪票、收票工作,但 台北地院認為在原告選擇喜歡的工作後, 台鐵仍有義務持續進行溝通與對話,盡其所能 提供適度調整措施,故認為台鐵終止勞動契約已經構成權利濫用, 還有一篇文更好笑 https://i.mopix.cc/wzLvg3.jpg
寫個備註4 我上完色了 補充一些背景知識: 1.台鐵車站最爽的就是剪收票 賣錯票 沒位子會被罵 會賠錢 剪收放空城 沒抓到 跑票了 也不用賠 調車 :會鼠倫的 2.熱知識:試用期就是讓企業評估適不適合工作崗位 你法院沒搞懂「試用期」意義 這是不當連結 那這樣講好了 今天身障錄取會計人員八職等行員 試用中覺得他不會算數 結果他說要嘗試保全職位 這合理喔? 3.法院康台鐵之凱 職場80該罰錢罰錢 位子也調整了 訓練也訓練了 該解僱就要解僱 判決上很明顯有邏輯跟兩事件混淆 法官一如往常試圖當聖母 不能因為違反A條文 要求承受沒有違反的B條文規定的法律效果 4.這就是事後論啊 試用期就是用來試用的 哪有反過來 一定要任用他 乾脆養一輩子好惹w 以前美式賣場糾紛一樣案例的邏輯嘛: 肥仔沒被棍棒打S 就判你奪棒害人家跌倒 防衛過當 法官你沒想過被打S了呢 沒有嘛 法律關乎人民生命財產自由 本來就該照一定的邏輯操作 不是看答案掰算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31.2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6558043.A.AAA.html

12/24 14:38, 2周前 , 1F
哪來的恐龍觀念 試用期就是正式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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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4:39, 2周前 , 2F
試用期早就被明令禁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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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恐龍 期間有保勞保且有薪水欸 做不來還要告人喔 ※ 編輯: tamama000 (223.140.131.228 臺灣), 12/24/2025 14:42:34

12/24 14:42, 2周前 , 3F
那個「累贅」跟吼叫的態度問題呢? 怎麼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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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4:43, 2周前 , 4F
重就輕,還是貴司傳統溝通文化?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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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內文有說喔 該罰錢罰錢 但是職場霸凌的法律效果是罰錢 它的法律效果不是窮盡所有崗位後還繼續任用喔

12/24 14:43, 2周前 , 5F
推推,有時後權利濫用的是身障團体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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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mama000 (223.140.131.228 臺灣), 12/24/2025 14:46:26

12/24 14:46, 2周前 , 6F
對身障乘客解除契約也很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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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4:47, 2周前 , 7F
把霸凌者公告出來記過罰薪降階啊,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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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4:48, 2周前 , 8F
做事做半套啊,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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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氣喔 兩件事混在一起嘻嘻 ※ 編輯: tamama000 (223.140.131.228 臺灣), 12/24/2025 14:49:11

12/24 14:50, 2周前 , 9F
就累贅,你這麼正義接回去替你工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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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4:50, 2周前 , 10F
貴司就選擇性辦事嘛,活該被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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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4:50, 2周前 , 11F
想想你同事幫不了多少忙,你還要一直去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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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4:51, 2周前 , 12F
看樓上這態度就知道這單位根本沒救,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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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4:52, 2周前 , 13F
不是走向國光客運,就是走向國光客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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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4:52, 2周前 , 14F
這種一直發生要怎麼處理哪天直接捅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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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4:52, 2周前 , 15F
就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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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4:55, 2周前 , 16F
正常,法官:你台鐵不養他,他去外面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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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4:55, 2周前 , 17F
更糟,還要監獄養他,你還是帶回去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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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4:56, 2周前 , 18F
霸凌什麼都是假,職場搞砸被罵就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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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4:56, 2周前 , 19F
沒人有義務寵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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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4:59, 2周前 , 20F
若他真的有很大問題是怎麼考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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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5:00, 2周前 , 21F
法官是用更高一層的角度在看事情,解聘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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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是正常人那就會敗訴,因為你再換工作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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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5:00, 2周前 , 23F
好了,但他不是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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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5:01, 2周前 , 24F
別忘了以前也有個媽寶警,能考上不一定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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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5:01, 2周前 , 25F
我判他敗訴,他跑去自殺或跑去砍人,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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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5:01, 2周前 , 26F
過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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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5:10, 2周前 , 27F
站著說話不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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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6:26, 2周前 , 28F
錯誤觀念。禁止有試用期,就是防備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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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6:27, 2周前 , 29F
老闆,以前很多老闆利用"試用期",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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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6:27, 2周前 , 30F
招人,不忙後就辭退。才明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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