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大法官可以自行延長任期嗎?
※ 引述《whitefang10 (醉玉月琴)》之銘言:
: 是這樣啦,有人說憲法法庭復活了
: 但也有人說是真正意義上的死了
: 本魯好奇的是現在大法官人選已經難產
: 而且好像部分現任最長也只到2031年
: 還是說大法官能夠自行延長任期?
: 反正任何限制憲法法庭運作的措施都是違憲
: 乾五八卦?
該合議庭是否完全依照『事前制定的法律』組成?如果答案是否定的
先說結論 司法自我擴權
綠能 你不能 之前說國家最高立法機關不能擴權 指涉對象->國大,立法委員
但是大法官可以--->司法院比較大?
排除另外 3 位法官 這不只是程序瑕疵,而是:
剝奪人民接受「全體法定法官」審理的權利
同時剝奪被排除法官的憲法職權
法院存在的目的,是合法運作,而不是無論如何都要運作
因合議庭組成違反法定法官原則,本院不具審判權限
所謂法定法官原則,係指何等案件由何等法官承辦,必須事先以一般、
抽象之法律明定。就此,無論係民 事、刑事或行政訴訟法
均須明文詳列各種管轄之規定,透過事先明文規定某一案件應由何一法院審理
以避免司法行政以操縱何人審判之方式操作審判結果
不是 3 位大法官被排除,而是那 5 位把自己排除在「憲法秩序」之外。
如果承認程序瑕疵,會不會動搖憲法法庭的最終權威?」
所以你會看到一種論述反覆出現:
「不能讓少數人癱瘓憲法法庭」
「實質正義高於形式程序」
「這是非常時期的非常解釋」
所以回到原始問題 大法官能否自行宣布延長任期
當然可以 大神官 不受憲法秩序原理、程序原理的拘束
這不是法學,而是體制自我保衛本能自圓其說。
五位大法官在無憲法本文與無法律授權下,
自行決定法庭組成、排除同等地位之大法官,
已違反法律保留、程序正義
最後結論:
不是因為人不夠,法律才不適用;而是因為不想要那幾個人,
法律才被說成不適用
違個屁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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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2/20 12:49,
1月前
, 1F
12/20 12:4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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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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