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行政院拍板《國安法》修法 鼓吹戰爭言論最重罰百萬、2類人可加重其刑

看板Gossiping作者 (殿下)時間1月前 (2025/12/18 21:33),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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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ger911 (胖虎)》之銘言 : 1.媒體來源:三立新聞網 : 2.記者署名:盧素梅 : 3.完整新聞標題:行政院拍板《國安法》修法 鼓吹戰爭言論最重罰百萬、2類人可加重其 : 4.完整新聞內文: : 為因應境外敵對勢力滲透,行政院會今(18)日4項國安修法,其中《國家安全法》修法 : 草案明定,任何人若有鼓吹戰爭言論可重罰100萬元;現役軍人、公務員涉犯國安罪,可 : 加重其刑2分之1。另外,退休軍公教涉犯國安罪,一審有罪就會提前砍半月退金,遺族亦 : 適用。 : 賴清德總統今年初主持國安高層會議,提及台灣當前面對的5大國安及統戰威脅,提出17 : 項因應策略;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國家安全法》、《陸海空軍刑法》、《陸海空軍軍官士 : 官服役條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4項修法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 : 在《國家安全法》修法部分,修正條文第2條增訂「參與組織」之不法態樣,任何人不得 : 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人,有足以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 : 安定之行為,或參與前述相關組織足以生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洩漏或交付、刺探或 : 收集公務機密。 : 國安法修正案第4條則規範,國家安全之維護,應即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實體空間或網際網 : 路空間,任何認不得以文字、圖畫、聲音、言語、影像、電磁紀錄或他法,公開鼓吹、倡 : 議或支持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對我國發動站爭或采取非和平手段 : 消滅我國主權。經內政部會商法務部、陸委會及相關機關後,認定違反前述規定者,可處 : 1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鍰。 : 修法特別著重網路資訊的散步傳遞,第4條之1規範,網際網路內容若有公開散布錯誤、虛 : 假訊息或公開為中從事具有任何政治的之之宣傳,而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財政、經濟 : 安定之虞,應對該內容限制覽、移除或對使用者帳號採取限制或終止服務之措施。網路服 : 務提供者不遵行第一項命令,而無正當理由者,由內政部處1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鍰, : 並令其限期改正 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並得令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為停止解析 : 或限制接取之處置。 : 另外,網路服務提供者若未保留資料180日或未提供資料,而無正當理由者,由內政部處6 : 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未提供資料者,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 : 。 : 國安法修正案第7條規範,若為中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所立或實 : 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違反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者,處7年以上有期 : 徒刑,得併科5000萬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違反第2條第2款規定參與組織主,處6月以上 : 、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以下罰金。 : 至於洩漏、交付或傳遞關於公務上應秘密的文書、圖畫、影像、消息、物品或電磁紀錄, : 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刺探或收集關於公務上秘密處1 : 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 另針對現役軍人、公務員涉犯國安法相關罪刑,可加重其刑2分之1;同時參考反滲透法規 : 定明定中間人責任,受外國或中港澳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的中間人,相關刑法 : 也比照犯罪行為人。 : 此外,草案明定,領有退休俸給的人,將提前剝奪退休給與。領有退休給與的退休軍公教 : ,若犯上述相關罪行、刑法內亂外患罪等,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自宣示判決日起,均先 : 暫停給與50%,遺族亦適用。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67382 我要笑死~~ 綠共現在直接照抄紅共,演都不演了欸~ AI整理的: 中國的國家安全法(國安法) 對言論的管制極為嚴格,主要目標是防止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部勢 力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任何被認為煽動這些行為的言論,如「煽動叛亂罪」或「分裂國 家」,都可能構成刑事犯罪,處以重刑。 網絡審查:政府對網絡內容進行嚴密監控,屏蔽敏感信息,並有權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IS P)移除違法內容。 中國大陸的《網路安全法》 ‧ 內容監管:禁止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損害國家團結、擾亂經濟秩序或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的內容。 ‧ 網路服務提供者(ISP)責任:要求ISP儲存個人資訊和重要商業資料,並在必要時向安 全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 數據本地化: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營運商需將重要數據和個人資訊儲存於中國境內。 台灣《國安法》修訂案 (2025年12月) ‧ 禁止鼓吹戰爭:禁止公開鼓吹、倡議或支持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對台灣發動戰 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違者處新台幣10萬至100萬罰鍰。 ‧ 網路服務商義務:要求保存、提供網路資料,違者可罰鍰。針對散布錯假訊息、為境外 勢力做政治宣傳者,可勒令網路服務商限制瀏覽、移除內容或終止帳號。 ‧ 管轄空間擴大:國家安全維護及於「實體空間及網際網路空間」。 兩相對照這個相似度,應該用不著我開一堂閱讀理解課來解析吧??? 我覺得最好笑的是,這個法案是禁止「台灣人」鼓吹「境外勢力」攻打台灣! 我就請問,台灣人的民意,連自己國家的總統跟執政黨跟行政院都沒在鳥的; 結果po上網以後,境外勢力就會因為被「鼓吹」就攻打台灣?? 請問中華電信什麼時候開通境外勢力的許願池功能的? 雖然我覺得立法院不可能讓這垃圾修正案通過啦, 但行政院顯然很怕餒~ 我身為一個愛歹丸的熱心國民,這邊舉報(以下原文引用自德國之聲): (德國之聲中文網)賴清德週三(11月26日)在總統府記者會上稱,中國近來全面推進「把 『民主台灣』變成『中國台灣』」的企圖,對台灣的國安及民主造成嚴重威脅。 值得注意的是,賴清德在演說中稱:「北京當局也以2027年完成『武統台灣』為目標,加速 侵略台灣的軍事整備......企圖『以武逼統』、『以武逼降』,併吞台灣」。 時間、地點、人物都齊了~ 畢竟外媒都放到網路上了,我好怕境外看勢力真的被中華民國現任總統鼓吹成功,2027要來 武統台灣! 內政部可以趕快辦一辦嗎? 草案明定,若出現鼓吹戰爭相關言論,經內政部會商法務部、大陸委員會及相關機關認定違 反規定者,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不要忘記草案有寫說現役軍人或公務員故意犯國安法者,加重其刑至1/2喔! 而且草案還寫說現行軍公教與退將等若涉犯國安之罪,無需等待定讞,就能自宣示判決日起 暫停發給其退休(職、伍)給與的半數呢! 這麼有針對性的草案,難道是行政院不爽總統的象徵嗎??就為了卡他退休金? 台灣的政府真的越來越不演了,呵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58.99.15 (澳大利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6064781.A.FC6.html

12/18 21:33, 1月前 , 1F
你以為綠共是說說的喔...
12/18 21:33, 1F

12/18 21:40, 1月前 , 2F
專出20W50W交保共諜 不熟也熟了
12/18 21:40, 2F

12/19 00:55, 1月前 , 3F
反正行政院選擇性執行,那就直接退
12/19 00:55, 3F

12/19 00:55, 1月前 , 4F
回就好了吧
12/19 00:55, 4F
文章代碼(AID): #1fH0AD_6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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