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玉珍提助理費除罪化 將列週五立法院會議程
直接說結論
立委就人民選出來的,本就應該是國家最高機關。
民意授權113席制定法治國家。
卻還要受制於自己立的法,而作法自斃?
仔細看高虹安案的二審釋憲
聲請書內容主要針對《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
該條文被認為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與公職人員身分應受制度性保障意旨不符,
並危及民選公職人員身分穩定的民主憲政精神。
高院合議庭認為該規定不具授權明確性的要求,
並與公職人員身分應受制度性保障的意旨不符,
因而裁定停止審理並聲請釋憲。
還講賴清德曾經說
「司法人員不應淪為『放牛鯊而撈米蝦』的工具」
原文:https://www.upmedia.mg/tw/investigation/legislature/221765
不得不認同說,陳玉珍委員也太拼命了。
立委可以躺著幹,卻要腳踢這些鐵板,不怕得罪人
先是說,離島自由經濟示範區
再來,砍掉那要飯的碗
再來戴起鋼盔,把DPP癱瘓立院的女立委抬出場
現在又碰這塊立委助理費的爭議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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