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漁業資源枯竭是不是因為太貪婪了?

看板Gossiping作者 (哈哈哈)時間3月前 (2025/10/26 00:0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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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umbler (獸人H)》之銘言: : 看魚市場內 : 連體型還小的螃蟹、蝦子、魚都拿出來賣 : 抱蛋的花枝、蝦子、螃蟹還有魚也拿出來賣 : 可是這些還來不及長大的海鮮 : 以及正準備繁衍下一代的海鮮 : 被抓住賣給人吃 : 那未來海洋就沒有他們的下一代了 : 出現漁業資源枯竭 : 是不是因為太貪婪了? 如題,台灣政府裡面一堆學者教授,每個政策說真的只是要不要做而已,但做了牽連太多太廣,不是只有漁民,還有後面的魚市場、批發商、冷凍廠、餐廳,牽連廣泛,連鎖反應下有可能就是上千至萬的個家庭。 台灣雖有規定部分魚、蝦、蟹的最小體長、殼寬、禁漁期。白蝦體長5公分或龍蝦殼小於8公分不得捕撈-禁漁季:特定魚種如白帶魚、吳郭魚繁殖期封海域。但規範品項較少、更新不頻繁。 名間解法:一堆小魚小蝦或是偷補的就賣給養殖業者,而且現金交易,例如用來磨成魚絞肉喂鱉。 政府解法:加強港口與碼頭查驗,電子監控:船上必須安裝攝影機與 GPS,發現未報、誤報、或影片不清晰,可判定為違規並罰款,只要任何小魚小蝦被錄到影片內,漁民進倉,哪怕一次直接罰錢。 還有老問題先把發票逃稅的事情處理掉,在派人去魚市場、批發商、冷凍廠、餐廳、外銷報關單做抽查。如有問題由發票往上查源頭。 可抄作業其他國家:嚴格「限額+限牌」制度。每艘船有年度配額、電子報告義務。 而台灣雖有漁船證與漁撈許可,但「配額管理」僅限少數遠洋漁業。近海與沿岸多為「總量管制不嚴」。 名間解法:你要夠猛 弄幾艘膠筏 帶流刺網就可以出海捕一波,至於安全性就見仁見智。 政府解法雖有做一部分但只能放君子不防小人,如:港口監測、電子監控(攝影機 EM)、衛星定位、船上觀察員。船外的燃油追蹤。 還有台灣的罰款低到真的誇張,可能賺了十幾萬,久久運氣差罰一次才幾萬還是賺爛。 國外光小蝦一盒價值不到1000美,進倉被錄到政府罰2萬美金,讓漁民看到小魚小蝦跟看到鬼一樣,馬上放生。 最後一項老問題:就是發票開立不確實,逃稅一堆,導致無法追縱漁獲來源,國外是只要稽核人員從某間餐廳抓到用到低於尺寸的,餐廳先罰個幾萬美,藉由發票一路追查源頭,然後由下往上開始罰,只要你經手你敢賣就罰到你傷筋斷骨,看到小魚小蝦一定馬上舉報。 國外罰金來講:錯誤報告或未報小魚可能就罰個3-10萬台幣外加扣分、停權。 出售未達尺寸海鮮就大概罰個20萬到200萬,加停牌,要是敢惡意偽造漁獲資料大概就200到1000萬,外加雞鴨飯跟刑事起訴還有永久吊銷捕撈權。 只能說真的要杜絕濫捕還是要用重典來制衡,但政府真的做的下去嗎?除非不想連任不要選票,但現在這個環境,當然不可能,真的弄下去得罪一堆人一堆票,因為目前台灣的政策推動的前提基本考量是跟政黨利益沒有衝突,辦了有沒有票不會得罪人才是優先考量。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6.183.18.47 (加拿大)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1408323.A.F8C.html

10/26 06:24, 3月前 , 1F
罰單還沒開就一堆立委打電話關心了
10/26 06:24, 1F
文章代碼(AID): #1e_FL3-C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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