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建議江祖平透過媒體公審?衛福部澄清:原意是擔心藝人二次傷害
對!
其實衛服部是立意良善!
因為大家都知道 害怕男主角先滅證!
這才是問題!
難道你們都不怕男主角滅證嗎???
現在江先爆料
男主角會不會看到什麼證據 就想滅什麼?
如果當初江直接先報警處理
羈押壞男人之後
如果再來一連串爆料
這樣不是更好?
大家覺得說對不對!
※ 引述《Wojnarowski (@wojespn)》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UDN
: 2.記者署名:
: 林琮恩
: 3.完整新聞標題:
: 不建議江祖平透過媒體公審?衛福部澄清:原意是擔心藝人二次傷害
: 4.完整新聞內文:
: 藝人江祖平爆料「有朋友」遭三立高層的兒子下藥性侵,之後發文透露她就是受害者,引
: 起討論。衛福部保護司官員昨接受媒體聯訪表示,不少被害人擔心被貼標籤,會以匿名方
: 式求助,社政人員都能理解。事後「ETtoday」報導卻稱,「衛福部不建議透過媒體公審
: 」,衛福部今天發聲明澄清,原意是擔心公眾人物遭媒體曝光後,會陷入二次傷害風險。
: 據「ETtoday」報導,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表示,被害人自行揭露加害人資訊並不違法
: ,但透過媒體公審方式求助沒有那麼恰當,呼籲被害人要依循法律途徑對行為人追溯他的
: 法律責任。新聞一出,「最強菜農」林佳新發文質疑,為什麼江祖平不能公開捍衛自己的
: 權益?又有被害人出面指控三立高層兒子公然約砲的事蹟,難道衛福部希望加害人做一堆
: 骯髒事都能獲得私了?公審又如何?
: 張秀鴛昨天表示,社政單位接到民眾資訊時,常有性侵被害者,擔心社會迷思、對性侵害
: 誤解,會被貼上標籤,而會以「朋友遇害」為由詢問處置方式,這樣的情緒社政工作者都
: 能理解,但面對性侵事件,仍建議採取法律途徑,報警採證驗傷,循司法程序追溯行為人
: 責任。她也強調,現行法規並未規範不得公布加害人姓名及身份。
: 衛福部保護司今天發文澄清,感謝社會大眾對此議題關注,保護司長原意是提醒各界遭遇
: 性侵害時,最重要的是讓被害人獲得妥善保護與法律協助,特別是公眾人物,若在媒體曝
: 光,特別是公眾人物可能遭受到媒體曝光後需承擔二次傷害之風險。
: 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郭采榕說,被害人擁有選擇如何表達、如何尋求支持的權利。衛福部
: 力挺受害者勇敢尋求協助,也與社會一起用溫暖、支持來接住每個人,持續透過專線、社
: 工、醫療與法律資源,站在被害人身旁,支持每一位勇敢求助的人。
: 5.完整新聞連結: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8987761?from=udn_ch2_menu_v2_main_index
: 6.備註: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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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9/06 19:10,
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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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如果先報警
請問江可以爆料嗎?
推
09/06 19:12,
3月前
, 2F
09/06 19:12, 2F
對!男主角有被羈押了嗎???
→
09/06 19:14,
3月前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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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劉寶傑就是主持很會 能力很強!
沒立場!
→
09/06 19:15,
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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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確定
→
09/06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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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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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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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會被吃案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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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ords2012 (111.240.146.1 臺灣), 09/06/2025 19: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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