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民團知道自己變夜壺 8/23還玩的下去嗎
※ 引述《pinkbest (熊寶貝)》之銘言:
: 是為什麼罷免要分兩梯次啊
行政程序呀
二階段連署的時候,部分沒有在第一批通過審查 (需補件,補連署書是需要時間的)
法律有規定要在60天內進行投票,當然要開始做事 (大概是預防行政權玩大拖延吧!)
整理選舉人名冊、雙方提出政見,該公告的公告、該送印的送印.....
那第二批怎麼辦?
只能照著時程辦,晚個幾十天再投票囉
: 住在新北市新店的朋友昨天白跑一趟
: (投票所一定是在某國小)
: 後來吃早餐時問店家
: 才知道是823投票
: 為什麼早餐店老闆娘什麼都知道?!
既然知道自己所在地區有罷免活動
您的某朋友都沒注意投票通知單?
整個社區都沒罷免公告、投票通知單,這可是違反選罷法的!(有人在搞事)
自己不覺得奇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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