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有片/違規堆高機「削頭奪命」!20歲女外送員亡 驚悚瞬間曝

看板Gossiping作者 (吹笛牧童)時間1年前 (2025/07/04 16:22), 1年前編輯推噓2(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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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Re: [新聞] 有片/違規堆高機「削頭奪命」!20歲女外 之前我曾問我讀社會系的老姐,讀社會系有什麼用 她說:會比較知道社會運轉的脈絡,知道如何使力啊 比如,XTrail 曾有一款車設計不良,後來全台車主串聯抗議 而主導那場抗議遊行的,就是她社會系的學弟 : 都不曉得是第幾起了 : 之前台中的撞上去頸椎瞬間斷掉當場死亡 : 之前在新竹路上就看兩台上馬路還一堆車,超想當下擋下來 : 竹北也看到差大型起重機在路上,駕駛邊開邊聽手機 : 現在工地的請不到水準高的就往下撿,出事就說保險 : 下游出事上游撇的一乾二淨 大家就知道罵交通部,以及遊行要交通部解決問題 很簡單,交通部長下台,換一個一樣爛或更爛的上來 換下去的還可以高升其他官員,這就是大家要的結果? 其實有時我會想,若愈換愈爛,能不能反過來說以前的不錯? 麻煩靜下心來想,也不是沒人說過林佳龍好話;他回鍋好不好? 一年換二十四份工作不見得愈換愈好,一直換官員也未必好啦;出口氣而已 一來有時是運氣差,出事下台,其實還算有誠意當官的 二來就沒人才了啊,不然你要誰上?當沒人才時,敗部復活,戴罪立功不也是選項? 大家不是都有在看什麼三國,雍正皇朝,他們就是一直換官來解決問題的? 扯遠了 其實警察不是交通部的,是內政部 如果你像我一樣寫信到交通部去抗議,交通部就會轉內政部 內政部能處理就處理,不能處理的話會擱著 再發生,你再去信,交通部還是轉內政部,內政部會引行政程序法裡有一條 說同樣的陳情若有處理完,就可以不再處理;直接吃案 這種處置根本不合理,所以我又寫一封信到行政院,要求仲裁 行政院還是把文轉給內政部,內政部還是引同一條行政程序法直接吃案 這時,對行政院不滿,該是要求行政院總辭了 根本就沒做事啊,不做仲裁,難怪內政部可以吃案 而各位遊行,抗議交通,有用嗎? 我說過,遊行的用處在於,未獲重視,但你相信對方的能力時 這樣對方重視了,才有能力解決問題 但如果對方根本沒能力,你一再遊行有個屁用?你得取代他們 就好像,有人欠我錢,他有錢才有法子還 如果他沒有錢,你怎麼逼也搾不出錢來;當然臭罵他讓他灰頭土臉是有點爽 但他就是沒錢,叫他還就是沒可能;除非能把他賣了割器官,不然一點法子也沒有 ------------------- 還記得幾年前台灣食安問題,大家可以退油,退鮮奶的 你得找出施力點啊。。。 為什麼不組織群眾,直接去堆高機工廠前面抗議呢? 堆高機直接開到馬路上,推文裡一堆人回,因為正常程序成本太高 所以他們在做什麼?他們在把內部成本外部化,轉嫁給社會 各位去堆高機工廠門口示威抗議,封起來讓他們不能上班 讓他們知道不付出正常成本,社會會反撲 這才是該做的 力道要能夠到達資方,因為是老闆想要 cost down 去抗議交通部沒用,取代交通部你們又做不到 那包圍堆高機工廠不會做不到吧? 這件事也不用叫警察做,可以自己來 要搞懂施力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1.135.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1617354.A.DF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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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的安全就是絕對的沒有效率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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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高機工廠其實是內捲的 也就是我不轉嫁內部成本,但我的競爭對手有轉嫁 那我就沒有競爭力 這種狀況下包圍一間就沒有用 事實上必需包圍每一間違法運作的堆高機工廠 然後他們才能不過度內捲 ※ 編輯: HuangJC (116.241.135.87 臺灣), 07/04/2025 16: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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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覺得內部成本就應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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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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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騎機車肉包鐵 也是內部成本外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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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是,我最不爽的就是機車回我'防衛不是義務' 靠北,我比你們還珍惜你們的生命 你們亂鑽,都我在踩剎車 天助自助者,你們先珍惜自己,我身為外人只是輔助好嘛 機車是台灣社會逼不得已的 cost down 方案 但放棄防衛不應該 騎機車並且堅決防衛,才是該做的 我都在騎腳踏車了,我也是防衛做滿,這樣腳踏車騎起來蠻開心的 我說到做到不是嘛 ※ 編輯: HuangJC (116.241.135.87 臺灣), 07/04/2025 16: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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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應該開車保障自己的安全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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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包鐵陷自身於險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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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要求別人要千小心萬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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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碰到你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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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標準的內部成本外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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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下買車的錢 買個便宜的小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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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責任都推給別人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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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攝影角度不清楚 之前另有一案,是塞車時機車右側快速鑽車 (這不能叫分割車道,不然分割車道宣導網頁願不願意承認教這種的?) 結果被堆高車攔腰割倒;記得是連續兩案 如果混流,排隊,都不會有這事 這種其實機車是與有肇責,不過人死為大,不會向機車追究 但這事不會在我身上發生 因為我根本不認同這種鑽法 我所說的案例,其中不乏騎士有發現堆高機,試圖剎車,扭腰(影片中看得出) 但停不下來撞上死亡 這完全就是沒保持安全距離啊;不過因為堆高機沒路權,所以會是全責 喔,另一例不是堆高機,是小貨車後方貨斗的升降板,一樣是一片刀~ ※ 編輯: HuangJC (116.241.135.87 臺灣), 07/04/2025 16:32:30 沒什麼叫 省下買車的錢;民主是你有權選擇 機車便宜,機車佔空間小,這是合理可以選擇的 不合理的是不該鑽車時鑽車,那自己就要負上責任 ※ 編輯: HuangJC (116.241.135.87 臺灣), 07/04/2025 16:34:14 包圍堆高機工廠也是在賭 賭所有的資方不是全都沒血沒肉 搞不好你只要堵一間,其他間就會受到教訓,會自我檢討了 總之我覺得這方向比只怪交通部直接多了 堆高機工廠的責任,去怪交通部,就有點隔靴搔癢 不是交通部沒錯,而是要去分析使力點。。 取代不了他們,那使力根本就沒屁用 ※ 編輯: HuangJC (116.241.135.87 臺灣), 07/04/2025 16: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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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就是這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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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這樣,你全家都這樣 你應該說:如果各位去堆高機工廠前示威抗議,算上我一份,我會參與 ※ 編輯: HuangJC (116.241.135.87 臺灣), 07/04/2025 16: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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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你的主張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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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你娘別說報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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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雞掰新竹警局隔壁堆高機每天在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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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報警他還跟你說,雖然剛好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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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不同轄區喔,超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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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你娘台灣越是成本外部化越是賺大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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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工廠沒有卸貨作業區,外包成本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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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外送自己的車不補助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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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雞掰在台灣就是越無良越是大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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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只有台灣嗎? 要關心的話關心不完,先從你切身事務關心起啊 比如若你開車不騎車,那你也不必淌渾水,去忙你的事 但如果你騎機車,關心一下這案子,不過份吧? 不同轄區這話是可以接受的,你還真該充實一下,行政就是這種邏輯 公家機關,撈過界對他們沒有好處 反而是誰熱心,誰的工作量就愈來愈重 那你就找對警察局去報案啊 先別說這些了,找對警察局八成也沒用 總之最後還是我建議的,要人多,示威抗議去包他們(得申請路權) 因為他們的作為本來就違法,那問題不大 做不做就看你們了;我也沒騎機車 :P 自己的事,自己出多點力氣關心,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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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堆高機我報案好幾次,還是固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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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作業的,完全一點用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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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在路上跑的就更別想了,電話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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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沒有要派員取締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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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就更別想了,現在是剛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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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打鐵趁熱,民氣可用,你要趁現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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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FB貼堆高機上路,一堆冷嘲熱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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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航加 情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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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堆高機+貨車後面的升降板,我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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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嘗試太多次無力再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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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轄區問題,那次我是簡訊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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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氣不過多提一句在某警局門口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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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該警局打電話來解釋,理應轄區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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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要派員處理,但實際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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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前我報過一次別的案子 政府回應是馬上問我路段 我無法回,因為根本不是我的事,我只能說'有網友抱怨' 我這什麼屁回應? 不是我的事我根本無法提供細節 你就是只能自己做 但我可以這次明確跟你講,如果你報各別警察局被回非轄區 你可以報內政部,因為所有不同警察局,通通內政部管 內政部就算指定'附近三間一起來管',他們也只好照辦 然後你發的文,內政部回的文,全部都要留起來 因為他們不回應不處理時,你留著才叫證據 不是我的事我真的無法插手,我無法提供細節,只能教你方法 重點是,政府不是一個人,是一堆人 你這次被拒絕不代表每次都會被拒絕;因為處理的是不同人了 政府不積極回你,不代表不是政府的事 因為回你的那個,可能類似大門口警衛,只是傳話的,事情也不是他做 委屈,推拖拉,是一定有的 但如果我是官,我底下的人欺上瞞下,我想處理我也辦不到 我出去巡田水也巡不到那麼大,只有靠你來捅 你不來捅,我也不知道 這也是有的 ------------------ 大山不來我的腳下,那我就去爬山吧。。 有時不是要別人配合你,是你要去配合別人 這次剛發生,你若去聯絡那些家屬,也許能有互相幫忙的機會 ※ 編輯: HuangJC (116.241.135.87 臺灣), 07/05/2025 01: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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