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有片/違規堆高機「削頭奪命」!20歲女外送員亡 驚悚瞬間曝
: 標題: Re: [新聞] 有片/違規堆高機「削頭奪命」!20歲女外
之前我曾問我讀社會系的老姐,讀社會系有什麼用
她說:會比較知道社會運轉的脈絡,知道如何使力啊
比如,XTrail 曾有一款車設計不良,後來全台車主串聯抗議
而主導那場抗議遊行的,就是她社會系的學弟
: 都不曉得是第幾起了
: 之前台中的撞上去頸椎瞬間斷掉當場死亡
: 之前在新竹路上就看兩台上馬路還一堆車,超想當下擋下來
: 竹北也看到差大型起重機在路上,駕駛邊開邊聽手機
: 現在工地的請不到水準高的就往下撿,出事就說保險
: 下游出事上游撇的一乾二淨
大家就知道罵交通部,以及遊行要交通部解決問題
很簡單,交通部長下台,換一個一樣爛或更爛的上來
換下去的還可以高升其他官員,這就是大家要的結果?
其實有時我會想,若愈換愈爛,能不能反過來說以前的不錯?
麻煩靜下心來想,也不是沒人說過林佳龍好話;他回鍋好不好?
一年換二十四份工作不見得愈換愈好,一直換官員也未必好啦;出口氣而已
一來有時是運氣差,出事下台,其實還算有誠意當官的
二來就沒人才了啊,不然你要誰上?當沒人才時,敗部復活,戴罪立功不也是選項?
大家不是都有在看什麼三國,雍正皇朝,他們就是一直換官來解決問題的?
扯遠了
其實警察不是交通部的,是內政部
如果你像我一樣寫信到交通部去抗議,交通部就會轉內政部
內政部能處理就處理,不能處理的話會擱著
再發生,你再去信,交通部還是轉內政部,內政部會引行政程序法裡有一條
說同樣的陳情若有處理完,就可以不再處理;直接吃案
這種處置根本不合理,所以我又寫一封信到行政院,要求仲裁
行政院還是把文轉給內政部,內政部還是引同一條行政程序法直接吃案
這時,對行政院不滿,該是要求行政院總辭了
根本就沒做事啊,不做仲裁,難怪內政部可以吃案
而各位遊行,抗議交通,有用嗎?
我說過,遊行的用處在於,未獲重視,但你相信對方的能力時
這樣對方重視了,才有能力解決問題
但如果對方根本沒能力,你一再遊行有個屁用?你得取代他們
就好像,有人欠我錢,他有錢才有法子還
如果他沒有錢,你怎麼逼也搾不出錢來;當然臭罵他讓他灰頭土臉是有點爽
但他就是沒錢,叫他還就是沒可能;除非能把他賣了割器官,不然一點法子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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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幾年前台灣食安問題,大家可以退油,退鮮奶的
你得找出施力點啊。。。
為什麼不組織群眾,直接去堆高機工廠前面抗議呢?
堆高機直接開到馬路上,推文裡一堆人回,因為正常程序成本太高
所以他們在做什麼?他們在把內部成本外部化,轉嫁給社會
各位去堆高機工廠門口示威抗議,封起來讓他們不能上班
讓他們知道不付出正常成本,社會會反撲
這才是該做的
力道要能夠到達資方,因為是老闆想要 cost down
去抗議交通部沒用,取代交通部你們又做不到
那包圍堆高機工廠不會做不到吧?
這件事也不用叫警察做,可以自己來
要搞懂施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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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1.135.8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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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高機工廠其實是內捲的
也就是我不轉嫁內部成本,但我的競爭對手有轉嫁
那我就沒有競爭力
這種狀況下包圍一間就沒有用
事實上必需包圍每一間違法運作的堆高機工廠
然後他們才能不過度內捲
※ 編輯: HuangJC (116.241.135.87 臺灣), 07/04/2025 16: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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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是,我最不爽的就是機車回我'防衛不是義務'
靠北,我比你們還珍惜你們的生命
你們亂鑽,都我在踩剎車
天助自助者,你們先珍惜自己,我身為外人只是輔助好嘛
機車是台灣社會逼不得已的 cost down 方案
但放棄防衛不應該
騎機車並且堅決防衛,才是該做的
我都在騎腳踏車了,我也是防衛做滿,這樣腳踏車騎起來蠻開心的
我說到做到不是嘛
※ 編輯: HuangJC (116.241.135.87 臺灣), 07/04/2025 16: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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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攝影角度不清楚
之前另有一案,是塞車時機車右側快速鑽車
(這不能叫分割車道,不然分割車道宣導網頁願不願意承認教這種的?)
結果被堆高車攔腰割倒;記得是連續兩案
如果混流,排隊,都不會有這事
這種其實機車是與有肇責,不過人死為大,不會向機車追究
但這事不會在我身上發生
因為我根本不認同這種鑽法
我所說的案例,其中不乏騎士有發現堆高機,試圖剎車,扭腰(影片中看得出)
但停不下來撞上死亡
這完全就是沒保持安全距離啊;不過因為堆高機沒路權,所以會是全責
喔,另一例不是堆高機,是小貨車後方貨斗的升降板,一樣是一片刀~
※ 編輯: HuangJC (116.241.135.87 臺灣), 07/04/2025 16:32:30
沒什麼叫 省下買車的錢;民主是你有權選擇
機車便宜,機車佔空間小,這是合理可以選擇的
不合理的是不該鑽車時鑽車,那自己就要負上責任
※ 編輯: HuangJC (116.241.135.87 臺灣), 07/04/2025 16:34:14
包圍堆高機工廠也是在賭
賭所有的資方不是全都沒血沒肉
搞不好你只要堵一間,其他間就會受到教訓,會自我檢討了
總之我覺得這方向比只怪交通部直接多了
堆高機工廠的責任,去怪交通部,就有點隔靴搔癢
不是交通部沒錯,而是要去分析使力點。。
取代不了他們,那使力根本就沒屁用
※ 編輯: HuangJC (116.241.135.87 臺灣), 07/04/2025 16: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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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這樣,你全家都這樣
你應該說:如果各位去堆高機工廠前示威抗議,算上我一份,我會參與
※ 編輯: HuangJC (116.241.135.87 臺灣), 07/04/2025 16:38:18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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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你的主張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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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只有台灣嗎?
要關心的話關心不完,先從你切身事務關心起啊
比如若你開車不騎車,那你也不必淌渾水,去忙你的事
但如果你騎機車,關心一下這案子,不過份吧?
不同轄區這話是可以接受的,你還真該充實一下,行政就是這種邏輯
公家機關,撈過界對他們沒有好處
反而是誰熱心,誰的工作量就愈來愈重
那你就找對警察局去報案啊
先別說這些了,找對警察局八成也沒用
總之最後還是我建議的,要人多,示威抗議去包他們(得申請路權)
因為他們的作為本來就違法,那問題不大
做不做就看你們了;我也沒騎機車 :P
自己的事,自己出多點力氣關心,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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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打鐵趁熱,民氣可用,你要趁現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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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前我報過一次別的案子
政府回應是馬上問我路段
我無法回,因為根本不是我的事,我只能說'有網友抱怨'
我這什麼屁回應?
不是我的事我根本無法提供細節
你就是只能自己做
但我可以這次明確跟你講,如果你報各別警察局被回非轄區
你可以報內政部,因為所有不同警察局,通通內政部管
內政部就算指定'附近三間一起來管',他們也只好照辦
然後你發的文,內政部回的文,全部都要留起來
因為他們不回應不處理時,你留著才叫證據
不是我的事我真的無法插手,我無法提供細節,只能教你方法
重點是,政府不是一個人,是一堆人
你這次被拒絕不代表每次都會被拒絕;因為處理的是不同人了
政府不積極回你,不代表不是政府的事
因為回你的那個,可能類似大門口警衛,只是傳話的,事情也不是他做
委屈,推拖拉,是一定有的
但如果我是官,我底下的人欺上瞞下,我想處理我也辦不到
我出去巡田水也巡不到那麼大,只有靠你來捅
你不來捅,我也不知道
這也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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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不來我的腳下,那我就去爬山吧。。
有時不是要別人配合你,是你要去配合別人
這次剛發生,你若去聯絡那些家屬,也許能有互相幫忙的機會
※ 編輯: HuangJC (116.241.135.87 臺灣), 07/05/2025 01: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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