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併購論最新民調超狂!46.6%台灣人認:陸應「先提統一條件」
呃 陸委會之前說的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33-1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大陸地區黨務、軍
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臺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
構)、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
藝人只是貼貼文說要查
現在有人說要談併購條件
這也要處理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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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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