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房仲恨女友愛上別人 開車衝撞、射擊爆打情敵重傷被判7年

看板Gossiping作者 (噹噹噹噹噹)時間8月前 (2025/05/10 21:52), 8月前編輯推噓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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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新北市從事房仲工作的黃姓男子去年9月與蔡姓女友、情敵許姓男子在嘉義縣談判,黃 男見蔡女與許男離去,憤而開車撞倒許男,拿空氣槍射擊許男頭臉,拿槍打臉打到槍身斷 裂,再拿球棒打臉,導致許男重傷;案經檢方調查起訴,嘉義地方法院日前依殺人未遂罪 判處黃男有期徒刑7年,可上訴。 法官審酌,黃男未理性處理感情糾葛,對情敵衍生殺意,行為不可取,但非預謀殺人,是 衝動型犯罪;他擔任房仲,月收約3萬元,父母離異,與外婆及阿姨同住,家庭支持力有 ,復歸社會可能性中等,判有期徒刑7年。 這法官再說甚麼鬼話? 前後邏輯根本不通。 都約出來談判了,都把空氣槍、球棒放在車裡,直接開車衝撞, 還槍槍瞄著頭打,球棒也朝頭部揮舞, 每下都打在要害上,這樣還不是預謀殺人喔??? 衝動還知道要踩油門 握緊方向盤 對著目標撞 還能每下都打到頭 怎麼感覺 一點都不緊張 還有條有理呢! 殺人罪 十年起跳 結果因為家庭不好就可以減刑,還為了替他減刑說是 衝動傷人, 真他媽笑死 通通都往輕的地方判 怎麼不從 無期徒刑或死刑 開始來減刑? 台灣會這麼亂 這群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官 功不可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148.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6885165.A.8FF.html

05/10 21:53, 8月前 , 1F
司法改革大成功,通通可教化
05/10 21:53, 1F

05/10 21:58, 8月前 , 2F
被害人應該找機會直接砍回去
05/10 21:58, 2F

05/10 21:58, 8月前 , 3F
畢竟關不久,還能假釋
05/10 21:58, 3F
台灣的法官很可笑,要嘛你被打到死,不然你一還手就是互毆,各打50大板, 沒有什麼叫合理自衛權,沒這種東西,所以有人打你 大膽還擊就對了,不要打死就好。 反正都是傷害罪,總比被打到半死、殘廢要好。 ※ 編輯: wild2012 (61.231.148.19 臺灣), 05/10/2025 22:03:05

05/11 00:04, 8月前 , 4F
下次記得打爆髮棺!
05/11 00:04, 4F

05/12 11:55, 8月前 , 5F
你才搞不清楚重點,臨時被約去的,預謀
05/12 11:55, 5F

05/12 11:55, 8月前 , 6F
啥小
05/12 11:55, 6F
文章代碼(AID): #1e7rejZ_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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