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知名律師呂秋遠爆有子女拒認領遭告上法院!判決曝光

看板Gossiping作者 (靜夜聖林彼岸花)時間9月前 (2025/04/21 14:25), 編輯推噓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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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pefan4eva (LupeFan4Eva)》之銘言: : 記者徐敏娟/綜合報導 : 經常在臉書發文分析時事法律見解的知名律師呂秋遠,也經常分享婚姻兩性感情的觀點, : 建議女性要遠離渣男,但呂秋遠本人,卻因為認領子女問題,被告上法院,不過呂秋遠低 : 調表示,這是私事。 : 推 bruce511239: 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親字第50號民事 111.246.128.103 04/21 13:37 在判決內容中,似乎有納悶的地方 就被告姓名的記載,原文是寫「呂秋『走+袁』」(最後一個字批踢踢無法輸入),而媒 體報導時則多是用「呂秋遠」 對此感到好奇的是,在取名學上是有什麼特別意味嗎?而且造成辨識上的困難,不會覺得 一切沒有問題嗎? 而話說回來,遣詞用字雖然極短、非一般慣例所見的 但其中提到: 「……原告自無再繼續透過訴訟程序請求被告認領未成年子女之必要,惟經曉諭原告後仍 表示請求本院依法判決,但上開請求既欠缺權利保護必要,自難准許……」 究竟是有什麼執念,非得要為這個沒有「訴之利益」的訴訟打到底呢? 整個看來,講得根本沒頭沒尾的 旁觀者大概會誤認「呂律師是沒擔當的爸爸」,而既然已經完成認領程序,「沒有利益保 護的必要」也是正常的。 -- 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 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69.190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5216718.A.31F.html

04/21 14:28, 9月前 , 1F
讓人搜索不到啊
04/21 14:28, 1F

04/21 14:32, 9月前 , 2F
可能訴訟中才認領 所以就請法院依法處置
04/21 14:32, 2F

04/21 14:36, 9月前 , 3F
法院判決才能保護自己權利 不要小看法律
04/21 14:36, 3F

04/21 14:36, 9月前 , 4F
人知法弄法的賊心 差一步就可能後面全輸
04/21 14:36, 4F

04/21 14:36, 9月前 , 5F
這個字他用很久了 你去查查他以前當訴
04/21 14:36, 5F

04/21 14:36, 9月前 , 6F
一定要給男方認養嗎
04/21 14:36, 6F

04/21 14:36, 9月前 , 7F
代的判決書就知道
04/21 14:36, 7F

04/21 14:37, 9月前 , 8F
一句我負責就沒事了 法院收起來
04/21 14:37, 8F

04/21 14:43, 9月前 , 9F
故意要留公開判決吧XXD弄臭生父
04/21 14:43, 9F

04/21 14:46, 9月前 , 10F
康熙字典沒這個字,外公很有心,但給大
04/21 14:46, 10F

04/21 14:46, 9月前 , 11F
家添麻煩了
04/21 14:46, 11F

04/21 14:47, 9月前 , 12F
但結果是原告姓名遮隱 失敗了 (?)
04/21 14:47, 12F

04/21 14:53, 9月前 , 13F
渣男也能護航?射了就跑,不想養小韓
04/21 14:53, 13F

04/21 14:53, 9月前 , 14F
最後被告不得已認領厂
04/21 14:53, 14F

04/21 14:58, 9月前 , 15F
覺得只要被告有被公開就成功了
04/21 14:58,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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