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合法為什麼要認罪?

看板Gossiping作者 (靜夜聖林彼岸花)時間10月前 (2025/04/02 07: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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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之銘言: : ※ 引述《humbler (獸人H)》之銘言: : : 違法認罪我知道 : : 可是合法為什麼要認罪 : : 這不符合邏輯阿 : : 誰可以幫理工肥宅解釋 : : 為什麼合法還要認罪 : : 既然合法不就是無罪嗎 : : 前後矛盾阿 : 你2025年來看當然很奇怪啊 : 但是你要想一下 之後司法冤案平反之後 : 彭的證詞就是 : 是你檢察官跟法官自己要搞警總的 : 以後不要來找我 : 所以彭的律師高明之處就是 : 你法官要入柯文哲的罪 : 請自己背鍋 : 不是我說的 但現實的狀況是: 在還沒用上測謊儀的前提下,正常來講很難確定人家是否係基於真意,而為前後矛盾的陳 述;且「程序合法」但「認罪」一說,聽起來可詮釋成: 一、我做了某某事,表面上沒問題 二、在做這件事的同時,我不小心搞出了「地下生意」(衍生枝節),導致前同事蒙受了 不白之冤 至於法官聽了「傻眼」部分,這與常識並非無關 畢竟以正常人的視野來說,除了殺人、殺人未遂罪等要釐清作案動機,以作為量刑基準的 考量之外,其他案件鮮少會要聽當事人的「有罪」陳情 像此類《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既然是萬眾矚目的事,自然每個細節都不能放過,才能造 成如今的「繁華」。 而在柯文哲方面,這似乎有點偏題了 畢竟人家雖然經歷了至少一次訊問,然而在想著的主意卻自非一般人所能想像的,進而有 謹慎的必要。 -- 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9.65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3550621.A.FD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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