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郵局招考遭控「頻問身障者搬20公斤重物」考生:感覺被羞辱
剛剛好奇去看了一下簡章的內容
工作說明(Job Description)的部分是這樣寫的:
1.擔任工作:各級郵局郵務營業櫃檯、郵件處理、集郵業務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2.工作內容注意事項:因工作內容係擔任櫃檯第一線服務人員,須具備一定程度表達、溝
通與問題處理能力及抗壓心理素質,且每日工作時間4小時,亦須具備一定體力。爰請應
考人衡量自身之身心狀況後,審慎決定報考
基本上這個工作幾乎都是在支局做郵務櫃檯的工作
那麼問題來了,該工作在實務上需要搬運最重有到20公斤的包裹
但是簡章裡關於這點卻沒有寫清楚
只有提到"須具備一定體力"這種曖昧籠統的字眼而已
所以今天才會引發爭議以及考生的不滿
郵局今天問題最大的地方在於
他們在招考內勤郵務一般非身心障礙者時
是要考體測的,體測大致上是要看你的負重能力
而且占總成績30%
筆試40%,口試30%
結果今天這個考試沒有體測
筆試70%,口試30%
也就是完全只能靠口試委員用眼睛來判斷誰的體能可以勝任這份工作
還有比考生誰比較會說謊比較會唬爛而已
然後口試委員覺得不行的就直接給你口試59分把你死當
所以口試的不及格率才會高達70%
所以這個考生筆試滿分卻因為口試被死當
因此自己被羞辱,我覺得合情合理
如果郵局今天在簡章裡寫清楚"須具備搬運20公斤物品的肌耐力"的話
我想爭議以及考生的不滿應該就會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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