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沈慶京律師控檢「不當言論訊問」 具狀聲請評鑑
※ 引述《CrazySept (九月瘋)》之銘言:
: 沈慶京律師控檢「不當言論訊問」 具狀聲請評鑑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
: 規
: 10月11日沈慶京住院,檢察官林俊言到醫院訊問,先是表示不錄音錄影當成聊天,後來對
: 沈慶京說,柯文哲不是好人不要維護他,朱亞虎已經招了你趕快認罪,見沈慶京不認罪,
: 又表示京華城土地已經被扣押,聯貸銀行如果解約,你公司會倒閉,律師團不滿林俊言,
: 為了讓沈慶京認罪語帶恐嚇。
: https://news.cts.com.tw/cts/general/202412/202412272419960.html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
: 請?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檢察官私下威脅沈慶京,還跑到醫院去問話
: 不從就讓你公司倒避
: 還不敢錄音錄影
: 真的太黑了
這種高級技巧怎麼能錄音錄影,明文規定有個案子
檢察官也用同樣技巧,被法官勘驗後導致證人證詞無證據能力
https://i.imgur.com/gulhIpn.png

有善意回應能交保
法官能勘驗代表有錄音錄影嘛,既然見光死就無效
這類技巧的要件就變成私下聊天或無錄音錄影
比如突然中斷的16分,私下講沒紀錄、忘了開、沒錄到、完全沒有畫面
程序如果有瑕疵,如何知道所找到的事實,就是真正的事實?
今天威脅取供,你不配合我就扣押讓銀行抽銀根,你公司就倒了
你善意配合說這是賄款,就讓你緩刑
威逼利誘所產生的「證詞」能展現事實嗎?
法務部專欄
https://www.moj.gov.tw/2204/2528/2547/2576/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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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爾輩,從前何等樣人,爾自摸心頭,再來拜佛。
朝過我,往後莫作歹事,吾這條鞭下,不肯容情。
天竺山三天竺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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