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代發瓊瑤遺書「早就知情」?秘書捲風波 已回收
: 留下《還珠格格》、《一簾幽夢》、《庭院深深》等知名文學大作,高齡86歲的國寶級作
: 家瓊瑤(陳喆)於4日傳出驟逝消息,經證實引燃炭盆後、獨自在淡水家中與世長辭,而
: 在瓊瑤離世後,長期經營的粉絲專頁也由秘書淑玲代發「訣別文章」引起熱議。
: 瓊瑤於4日傳出離世消息、享壽86歲,未料在引爆各界討論的同時,瓊瑤臉書也於下午3時
: 3分突然更新,由秘書淑玲代發預先寫好的遺書,然而從文章中不難看出,瓊瑤早在3日就
: 寫下訣別長文、交代秘書協助公開,不免引起質疑為何不加以阻止。
: 外界認為,瓊瑤秘書若真的在3日就收到遺書,代表早就知道她有明確死意,未發聲勸阻
: 是否不妥?對此律師劉振珷向《壹蘋新聞網》說明,若放任他人之輕生意圖,並未觸犯《
: 刑法》第275條相關條文,但恐因未即時提供援助涉及遺棄罪。
為甚麼對於知道想自殺卻沒幫助
就犯了未即時提供援助涉及遺棄罪?
旁人又沒義務一定要幫忙
如果這樣也犯法的話
那麼
有一天有人到大樓上
準備要跳樓自殺
那麼在樓下有群人發現這個狀況
只是在樓下觀看
即使有一兩個人報警
那剩下沒報警
也沒大聲勸導不要輕生
那警方到現場時
是不是要先把這群人請到警局呢?
因為這群人恐因未即時提供援助涉及遺棄罪
也有犯法之疑慮
不先到警局做一下筆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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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52.51.1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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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警方沒將圍觀的人請回去做筆錄
算瀆職嗎?
因為這些圍觀的人明知道有人要自殺
卻沒有即時提供援助也是涉及遺棄罪阿
※ 編輯: no1smkimo (123.252.51.14 臺灣), 12/05/2024 10: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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