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一文看懂》我會被罰20萬嗎?國會改革增訂罰則,誰可能觸犯藐視國會罪?

看板Gossiping作者 (隨意)時間1月前 (2024/05/22 19:01), 編輯推噓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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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話總統的權力是不是被限制了? 總統爲國家元首,未來需要自己親自去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這樣看起來總統很難為所欲 為了。 另外立法院還有以下權力: 同時賦予國會調查權,得舉行聽證會,且可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 關係人員提供相關文件 感覺超強的,任何人包含軍隊都不能藏私跟說謊,比東廠還猛。 以後想要修改憲法,動用軍隊,是不是越難越難了? https://udn.com/news/story/123475/7980029 ※ 引述《chopper594 (世界のももクロ No.1!!!)》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風傳媒 : 2.記者署名: : 鍾秉哲 : 3.完整新聞標題: : 一文看懂》我會被罰20萬嗎?國會改革增訂罰則,誰可能觸犯藐視國會罪? : 4.完整新聞內文: : 國會改革法案引發朝野衝突,立法院目前已完成26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二 : ,預計24、28日院會將繼續審議未及處理條文,及《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值得注意 : 是,朝野對國會改革中的最大癥結「藐視國會罪」,已二讀通過課處行政罰鍰,雖追訴 : 事責任的部分仍待闖關,朝野今(22)日卻已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藉著質詢新任 : 務部長鄭銘謙隔空開槓。究竟誰可能會觸犯藐視國會罪?《風傳媒》盤點修正條文案, : 清誰在未來可能會受到波及。 : 由國民黨、民眾黨團共提再修正動議主導修正的國會改革法案,迄今已二讀通過26條《 : 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包括開議日議程決定方式、追認緊急命令及正副總統彈劾 : 採記名表決、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常態化且採依序即時回答、官員書面答詢時限縮短 : 強化人事同意權行使、確立國會調查權,以及藐視國會與反質詢可課處行政罰鍰等;雖 : 進黨團逐案杯葛拉長議事程序,但藍白仍憑藉人數優勢在上百次的舉手表決中全勝。 : 面對藐視國會的罰則山雨欲來,朝野立委今日透過質詢鄭銘謙隔空互槓,綠委沈發惠控 : ,反質詢與藐視國會行為在現行法律的構成要件都沒有明確界定;綠委吳思瑤則直言, : 過二讀的部分條文已有違憲之虞;不過,藍委吳宗憲反嗆,違憲與否並非由法務部認定 : 法律人都知道惡法亦法,該做的事應是再拜託立法院修法,或尋求大法官解釋憲法,而 : 自行決定不執行相關法規。 : 國會改革修法有哪些罰則? : 依照21日二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修正條文,被質詢人若答覆超過質詢 : 圍、反質詢、無涉秘密事項卻拒絕答覆、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覆、未經同 : 即缺席或有其他藐視國會行為,經主席制止仍違反,經院會決議將處2萬至20萬罰鍰; : 期仍不改正得按次連續課處罰鍰,並得經院會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政府人員受質詢時 : 偽陳述,依法追訴刑事責任。 : 21日二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30之1條修正條文規定,需由立法院行使人事 : 意權的相關被提名人,若未依規在7天內由提名機關送交學經歷、財產、稅務及刑案紀 : 表等審查相關資料,或拒絕依立法院要求提交相關資料、答覆相關問題,或是拒絕提出 : 文,又或是在提出結文、具結後仍答覆不實、隱匿資料、提供虛偽資料,經院會決議得 : 2萬至20萬元罰鍰。 : 而21日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8條修正條文明定,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若不配 : 國會調查,在立法院調閱資料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得經院會決議移送監察院依 : 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法人、民團或社會有關人士不配合國會調查,在立法院調閱資 : 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也得經院會決議處1萬至10萬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 : 止。 : 至於未及處理的藍白共提《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59之5條再修正動議,擬定若出席國 : 聽證會無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表達意見、證言或提供資料,得經院會決議處1萬至10萬 : 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而出席聽證會的政府人員證言若為虛偽陳述,經決議移送彈劾或 : 戒,並依法追訴刑事責任,出席聽證會的社會有關人士證言為虛偽陳述,則得經院會決 : 處2萬至20萬元罰鍰。 : 此外,依據藍白共提的《刑法》部分條文增訂案再修正動議,擬增訂第5章之1藐視國會 : ,並擬增訂第141條之1條,明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的重要關係 : 項進行虛偽陳述,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 : 哪些人可能觸犯「藐視國會」? : 究竟國會改革法案若修正通過後,未來可能觸犯藐視國會的有哪些人?針對不同身分、 : 同行為者,依照前述條文規定,經院會決議可進行的處罰,大致分為被課處行政罰鍰、 : 送監察院彈劾或懲戒、追訴刑事責任關押或罰金;而依前述分類,政府公務人員可移送 : 察院、追訴刑事責任,法人、民團及社會有關的民間人士,則最多僅會被課處行政罰鍰 : 對照藍白共提再修正動議及二讀條文,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以「被質詢人」 : 為規範對象,未定明何謂被質詢人,但同部法規有關國會調查的條文,國會調查權詢問 : 相關人員,條文內載明為「接受調查之人員」,出席聽證會證言的相關人員,條文內也 : 載為「出席人員」,可見雖國會調查權範圍涵括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有 : 人士,但均非可被追訴刑責的被質詢人。 : 至於未來《刑法》修正通過後,可能因出席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而觸犯藐視國會罪的人 : 條文內也已明定為「公務員」。綜合前述,未來修法後可能因不配合國會調查及聽證而 : 法的法人、民團及社會有關的民間人士,或是不配合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審查的相關 : 提名人,最高僅會被課處20萬元的行政罰鍰,且不服者均可在2個月內向立法院所在的 : 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涉刑責。 : https://i.imgur.com/okE021z.jpeg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storm.mg/article/5130960?mode=whole : 6.備註: : 這位風傳媒的鍾秉哲記者真的很認真 寫出來的新聞不僅都客觀中立報導 : 也都會援引第一手資料做詳細解釋 他寫了很多篇國會改革法案釋疑新聞 可以去看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2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6375702.A.5AB.html

05/22 19:03, 1月前 , 1F
綠共就是該戒嚴解散國會槍斃舔共仔繼承
05/22 19:03, 1F

05/22 19:03, 1月前 , 2F
正統中華民國路線
05/22 19:03, 2F

05/22 19:04, 1月前 , 3F
槍斃樓上那種藍白賤畜救台灣
05/22 19:04, 3F

05/22 19:07, 1月前 , 4F

05/22 19:08, 1月前 , 5F
立法院完全凌駕其他行政機關
05/22 19:08, 5F

05/22 19:09, 1月前 , 6F
可以調查、也可以直接裁決,超屌
05/22 19:09, 6F

05/22 19:09, 1月前 , 7F
不會的,憲法是最高效力
05/22 19:09, 7F

05/22 19:12, 1月前 , 8F
免得又有蔡ee這種神隱總統
05/22 19:12, 8F

05/22 19:13, 1月前 , 9F
綠畜到底有多少見不得人的秘密怕人查
05/22 19:13, 9F

05/22 19:13, 1月前 , 10F
05/22 19:13, 10F

05/22 19:13, 1月前 , 11F
免得又有蘇光頭這種叫什麽叫的行政院
05/22 19:13, 11F

05/22 19:13, 1月前 , 12F
05/22 19:13, 12F

05/22 19:15, 1月前 , 13F
免得又有陳時鐘這種衛福部長
05/22 19:15, 13F

05/22 19:16, 1月前 , 14F
免得又有破壞人家家庭的小三總統發言
05/22 19:16, 14F

05/22 19:16, 1月前 , 15F
05/22 19:16, 15F

05/22 19:22, 1月前 , 16F
立法委員自己也要守法哪裡凌駕其他機關
05/22 19:22, 16F

05/22 19:42, 1月前 , 17F
反過來講現在部隊都說謊藏私嗎
05/22 19:42, 17F
文章代碼(AID): #1cJT2MMh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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