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控妻上班劈腿!三重滅門女婿辯「她說壓力大」奪命:幫解脫而已
: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張男曾向警方透露,妻子生前在酒店上班時劈腿,且還曾抱怨過
: 自己「壓力大不想活」,故才會下手「幫解脫」。另外,由於他積欠岳母40萬元,加上對
: 方近期不斷催討又挖苦碎念,且繼子一人也無法獨活,他才會痛下殺手。
從犯人的說法 如果是廢死方辯護的律師 是可以這樣主張的
其實是 張男妻子想尋短見 然後要求 張男出手相助 幫忙解脫
此一部分屬於加工自殺罪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275
另外 張男與岳母爭執債務問題過程中 因為岳母不斷言語刺激張男
張男只是想停止岳母的言語挑釁 故出手使其無法繼續說話 不料不慎用力過猛
造成岳母的死亡結果
此一部分屬於過失致死罪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276
最後是 三歲繼子的部分
因張妻已尋短見不想繼續活下去 而岳母又因自己錯手造成窒息致死
張男自己將因案入獄 恐三歲繼子無人照顧 無以為繼
故因而讓繼子不用繼續在人世間續受折磨 這是張男 殺生為護生的行為
雖確實構成殺人罪 但其情可憫
加上 張男疼惜小動物 就算離開案發現場也都帶著寵物糯米照料
表示此人非常有愛心 顯見有教化之可能
且 其手段也非兇殘手法 犯罪非屬於最嚴重之情節
而且 張男年紀才24歲 年紀尚輕
所以法官應酌減其刑 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 使其得以重返社會
這樣主張下來 張男應該判個18年差不多吧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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