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聽勸阻執意酒駕 嘉義男撞死女騎士判3年

看板Gossiping作者 (小哲)時間1周前 (2024/04/26 21:22), 編輯推噓3(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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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電子報 2.記者署名: 王善嬿 3.完整新聞標題: 不聽勸阻執意酒駕 嘉義男撞死女騎士判3年半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嘉義縣張姓男子去年元月酒駕撞死女騎士,為嘉義地區國民參 審首案,張男雖坦承犯罪並與被害家屬和解,但嘉義地院國民法官法庭考量張男經友人勸 阻,仍執意酒駕,依刑法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今天下午判張男3年6月 ,可上訴。 張姓男子遭控去年元月19日下午2點半左右,在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魚市場旁蚵寮喝5瓶啤 酒後,晚間7點多駕車上路,行經166縣道4公里處,追撞前方的女機車騎士,造成對方彈 飛、撞擊車子擋風玻璃,送醫不治,張男酒測值達0.89毫克。 此案23日至25日由6位國民法官與嘉院審判長張志偉、法官陳盈螢、鄭諺霓3人共組合議庭 審理,張男由法院指定張道周辯護,嘉檢由檢察官葉美菁、陳則銘蒞庭。 國民法官法庭認為,張男在現場坦承犯罪,符合自首規定,然而在禁止酒駕宣導及經友人 勸阻,張男仍執意酒駕,不符刑法第59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 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條件。 刑度部分,雖然張男認罪,且與被害家屬和解,賠償300萬元,然而被害家屬到庭陳述沒 有真正寬恕張男,國民法官法庭認為被害家屬感受應兼顧,兩相權衡之下,評議時經多數 決,最後認為應處刑3年6月。 嘉院審判長張志偉說,此案被告雖已與家屬和解、賠償,然符合國民法官法的故意犯行致 人死亡條件,即使張男曾提出不行國審聲請,但此案屬重大案件,仍有讓國民參審、借助 國民生活經驗審酌判斷必要。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54407 6.備註: 嘉義男酒駕撞死女騎士 判刑3年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8.8.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4137743.A.9D3.html

04/26 21:23, 1周前 , 1F
交通部認證可以上國道的四輪素質沒問題
04/26 21:23, 1F

04/26 21:23, 1周前 , 2F
國民法官也不會判更重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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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1:25, 1周前 , 3F
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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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1:28, 1周前 , 4F
和解金三百萬,還想判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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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1:30, 1周前 , 5F
酒空仔關出來繼續喝酒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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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1:33, 1周前 , 6F
謝謝大法官
04/26 21:33, 6F

04/26 21:37, 1周前 , 7F
有和解一般法官可能判個八個月 然後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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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1:38, 1周前 , 8F
緩刑 國民法官有比較重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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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1:40, 1周前 , 9F
先喝酒再撞,學會怎麼殺人罰比較輕了嗎
04/26 21:40, 9F

04/26 21:40, 1周前 , 10F
才三年半?關30年都不為過,來打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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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1:40, 1周前 , 11F
關完出來繼續酒駕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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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1:43, 1周前 , 12F
碰碰車,真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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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1:43, 1周前 , 13F
政府說酒駕零容忍,但是撞死人只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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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1:43, 1周前 , 14F
喔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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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1:46, 1周前 , 15F
零容忍 但是沒辦法拿出方法解決這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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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1:46, 1周前 , 16F
題 這個政府毫無能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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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2:06, 1周前 , 17F
故意殺人判3年 只能私刑正義了
04/26 22:06,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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