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嘉院首件國審案辯論 男酒駕撞死女騎士26日宣判

看板Gossiping作者 (小哲)時間1周前 (2024/04/25 19:55), 編輯推噓3(7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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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央通訊社 2.記者署名: 黃國芳 3.完整新聞標題: 嘉院首件國審案辯論 男酒駕撞死女騎士26日宣判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5日電)張姓男子去年1月間被控在嘉義縣酒駕撞死機車女騎 士案,今天進行國審科刑辯論,檢方認張男為主要肇責,應量刑至7年半,律師則依張男 坦承及迅速和解,盼緩刑;此案明天宣判。 張男於去年1月19日晚間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嘉義東石鄉,與機車發生車禍,造成女騎士鄭 婦送醫急救仍不治;張男酒測值達0.89毫克,依國民法官法規定,故意行為因而發生死亡 結果,屬於國民法官法適用案件,這起案件為嘉義首件符合國民法官參審案件。 這起案件抽籤選出6名國民法官、4名備位國民法官,自23日起開庭審理,陸續進行交互詰 問、罪責辯論,今天下午進行科刑辯論,預定明天下午宣判。 公訴檢察官認為,張男酒測值0.89毫克,駕駛自小客車,且直接追撞被害人,屬於中上危 險程度,肇事責任比例幾乎百分百;張男當時是要返回東石老家探望母親,已有飲酒卻還 要駕車,張男當時心態就是心存僥倖、貪圖方便,最後還造成被害人家庭破碎,所產生損 害重大,應具體求刑6年6個月至7年6個月間。 張男辯護人張道周表示,張男酒駕上路是不對的行為,為社會所不能容忍,但就張男是為 探望母親,事故前,張男駕車轉彎會放慢車速,且打方向燈,看起來駕駛行為正常;張男 是酒駕初犯,不是慣犯,也無交通違規紀錄。 張道周指出,張男常參與東石港口宮公益活動,事故發生後,坦承犯行,積極前往死者靈 堂前祭拜,且在3個月左右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以抵押土地等方式籌錢賠償。 張道周說,綜觀以上,張男犯罪情節為情堪憫恕,希望能以刑罰的替代選項緩刑,給予張 男一個自新機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4250313.aspx 6.備註: 酒測值0.89毫克 檢察官:具體求刑6年6月~7年6月 被告律師:希望能夠給予緩刑 明天國民法官宣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8.8.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4046141.A.8D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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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執政 用車殺人沒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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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死刑 法匠:可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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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9:57, 1周前 , 3F
死人不會說話 不會罵酒駕人渣 DPP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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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要車裂示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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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灣 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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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著探親可以搭車啊根本不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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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酒駕唯一死刑 直接槍斃 不要囉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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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9:58, 1周前 , 8F
賣地賠錢讓家屬快速和解,應該金額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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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9:58, 1周前 , 9F
民進党最終目標是廢除監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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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 不喝酒直接撞死人 才是過失致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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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9:59, 1周前 , 11F
酒駕撞死人希望給緩刑 幹你娘我就看撞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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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9:59, 1周前 , 12F
如果是律師家人 這種雞掰話他還敢不敢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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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9:59, 1周前 , 13F
來 真的操你媽機掰說出這種畜牲話 完全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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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20:00, 1周前 , 14F
考慮過受害者家屬的心情 看了整個快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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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20:00, 1周前 , 15F
如果他沒酒駕 有和解 肯定不用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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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20:00, 1周前 , 16F
所以到底為什麼要酒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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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20:00, 1周前 , 17F
還是沒喝酒 故意飆車故意撞死人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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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20:01, 1周前 , 18F
有人渣好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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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20:01, 1周前 , 19F
重點來了,台灣光復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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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在新聞媒體看過 撞死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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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20:01, 1周前 , 21F
酒駕就應該要認定蓄意殺人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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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20:04, 1周前 , 22F
原因自由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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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20:16, 1周前 , 23F
國民法官真他媽德政 法匪崩潰
04/25 20:16, 23F

04/26 06:30, 1周前 , 24F
常參與宮廟活動也可以拿來說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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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0:10, 1周前 , 25F
有賠和解要判到六年 沒賠不和解一年半 要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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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0:10, 1周前 , 26F
定欸
04/26 20:10, 26F
文章代碼(AID): #1cAaIzZS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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