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憲法有規定「人民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自由

看板Gossiping作者 (安柏38)時間3周前 (2024/04/25 12:29), 編輯推噓5(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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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違憲的情況,我有個好的點子: 準備一塊封閉式園區,原本死刑定讞的人,改為判定“褫奪生命保護權”,把這些人都丟 到這個園區裡面,提供基本的飲水與食物,讓他們在裡面自己大逃殺。而被害者家屬有權 力可以攜帶裝備進入園區自行報復,政府不管這個園區裡面的死刑犯發生什麼事情。 這樣是不是就皆大歡喜了,政府也沒有執行死刑,一切就讓他們回到天賦人權,最自由的 情況下自由發展。 ※ 引述《became (windim)》之銘言: : 憲法有規定「人民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自由」嗎? : 廢死 : 一直強調憲法有規定「人民有生存權」 : 但憲法沒規定 : 「人民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自由」 : 當加害人任意的剝奪他人生命之後 : 才來求生存 : 被害人及其家屬不用生存嗎 : 死的只有被害人嗎 : 不! : 多少人家庭破碎 : 多少父母 : 天天以淚洗面 : 每天活在被害人還活的當下 : 是用道歉或抄心經可以恢復的嗎? : 想廢死的人 : 去看一下被害人家屬怎麼活的 : 去看一下被害人怎麼死 : 再想想若發生在自己身上 : 會像被害人家屬一樣堅強嗎 : 您還會想廢死嗎 : 有這方面的八卦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8.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4019354.A.788.html

04/25 12:31, 3周前 , 1F
如果參考國定殺戮日 家屬可能會被反殺
04/25 12:31, 1F

04/25 12:35, 3周前 , 2F
他們會在裡面繁殖,就跟以前台灣島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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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2:35, 3周前 , 3F
,台灣以前就是流放惡徒罪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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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2:37, 3周前 , 4F
家屬被反殺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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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2:40, 3周前 , 5F
好主意耶,但最好把廢死團體也丟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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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2:40, 3周前 , 6F
,只准帶錢,讓他們體驗當被害人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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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2:40, 3周前 , 7F
屬的恐懼,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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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2:44, 3周前 , 8F
這不就監獄賽車的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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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2:57, 3周前 , 9F
我是支持隔離,但不支持虐待,別把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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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2:57, 3周前 , 10F
虐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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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3:12, 3周前 , 11F
結果進去尋仇的被鉛筆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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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3:13, 3周前 ,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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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3:30, 3周前 , 13F
繁殖ok啊 食物跟水看幾個人就丟幾人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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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7:24, 3周前 , 14F
憲法沒用,現在隨便一個警察抓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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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7:24, 3周前 , 15F
求你認罪,你什麼事都不能做
04/25 17:24, 15F
文章代碼(AID): #1cATmQU8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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