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刑警餐敘巧遇黑道被記大過 案情逆轉!法院撤銷處分

看板Gossiping作者 (安穩殘憶)時間2周前 (2024/04/20 00:09), 編輯推噓6(10415)
留言29則, 22人參與, 1周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中時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賴佑維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刑警餐敘巧遇黑道被記大過 案情逆轉!法院撤銷處分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4-04-19/656/20240419002298.jpg
陳朋翔與朋友餐敘時,因正義會朱姓副會長拜訪朋友,眾人同框吃飯,遭記一大過。他提 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撤銷處分。可上訴。(賴佑維攝) 桃園市刑事警察大隊專員陳朋翔,在2022年12月9日與朋友餐敘時,因正義會朱姓副會長 拜訪朋友,眾人同框吃飯。陳朋翔表示,當時不知道對方身份,更不可能記得所有黑道的 臉,仍遭記一大過。他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陳說法合理,撤銷處分,可上 訴。 陳朋翔當時任職龜山警分局偵查隊長,該案經考績會決議記過兩次,警察局提復議,決定 以與特定對象接觸未報准、邀請同仁參加飲宴、勤務中飲用酒類,合併記一大過。陳復審 後,保訓會駁回,為此提行政訴訟。 陳朋翔表示,當天到徐姓朋友家進行案件諮詢,帶掃黑相關業務小隊員前往,結束時是用 餐時段,友人點外賣吃晚餐。恰好綽號「龍哥」的人前來拜訪朋友。陳朋翔說,不知道龍 哥就是朱男,也不可能記得所有黑道的臉,是1個半月後媒體揭露,自己被叫回辦公室, 才知道龍哥真實身分。 桃園市警局則說,起初陳朋翔稱是受友人邀請參加餐敘,事後也無公務紀錄,顯然是辯駁 之詞。陳在勤務中和員警與朱男吃飯也是事實。陳也自承覺得朱不單純,才先行離席,顯 然已經預見與會人員疑有背景複雜情事,事後卻未查證,也未報備,違失情節明確。 友人證稱,當時詢問陳朋翔,遇到有人圍標該怎麼處理,結束正值用餐時段,才叫菜到家 裡吃。席間朱跟他妻子來拜訪順便一起吃飯。他也說,朱跟陳朋翔並不認識,自己也沒提 到朱的名字,因為自己都是叫他龍哥。法院表示,陳朋翔主張當下不認識朱男,堪信為真 。法院也提到,社會一般常情,會認為「與陌生人意外相逢,並無重要性。」就算認為龍 哥身分有問題,也無主動調查的必要性。 法院也說,陳朋翔不可能記得所有黑道份子的臉。感覺龍哥有問題,也沒有主動調查的必 要性。否則餐敘期間遇到他人加入飲宴,縱使覺得他不重要,也沒談論敏感話題,只要「 感覺」身分「可能」有問題,就必須調查,無疑將使刑警為保護名節,浪費太多資源調查 隱私。 法院最後認定,陳並無與特定對象不當接觸交往未報備的行為,加上處分內容有相關違誤 ,撤銷復審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419002297-260402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是巧遇啦,大家誤會啦~~ -- 聽音樂都 wav 看影片都 avi 看圖檔都 bmp 拍張照都 ra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54.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3542993.A.165.html

04/20 00:10, 2周前 , 1F
風頭過了
04/20 00:10, 1F

04/20 00:11, 2周前 , 2F
不是合照有一堆黑道
04/20 00:11, 2F

04/20 00:11, 2周前 , 3F
黑道好朋友 臥底的啦 都自己人沒事兒
04/20 00:11, 3F

04/20 00:12, 2周前 , 4F
解套
04/20 00:12, 4F

04/20 00:12, 2周前 , 5F
法院要不要針對網路上的政要人物查一遍
04/20 00:12, 5F

04/20 00:13, 2周前 , 6F
絕對是被弄
04/20 00:13, 6F

04/20 00:15, 2周前 , 7F
只有法官會信
04/20 00:15, 7F

04/20 00:18, 2周前 , 8F
怎樣算是黑道人物?那個政治高官沒握
04/20 00:18, 8F

04/20 00:18, 2周前 , 9F
過所謂黑道的手
04/20 00:18, 9F

04/20 00:19, 2周前 , 10F
判決合理
04/20 00:19, 10F

04/20 00:41, 1周前 , 11F
那不就一輩子不能跟議員吃飯了
04/20 00:41, 11F

04/20 00:48, 1周前 , 12F
下次就是巧遇通緝犯了
04/20 00:48, 12F

04/20 00:51, 1周前 , 13F
都自己人啦
04/20 00:51, 13F

04/20 00:54, 1周前 , 14F
這就連連看而已 如果找不到證據說他
04/20 00:54, 14F

04/20 00:54, 1周前 , 15F
有圖利或是早就認識 是有道理就是
04/20 00:54, 15F

04/20 00:56, 1周前 , 16F
唬爛,黑道白道一家親
04/20 00:56, 16F

04/20 00:57, 1周前 , 17F
桃園八成黑
04/20 00:57, 17F

04/20 00:57, 1周前 , 18F
不會記得黑道的臉 法官要確定啊 會
04/20 00:57, 18F

04/20 00:57, 1周前 , 19F
記得的都很大咖
04/20 00:57, 19F

04/20 01:11, 1周前 , 20F
桃園警察不意外
04/20 01:11, 20F

04/20 01:25, 1周前 , 21F
還以為市長是鄭文燦嗎? 賊頭不乖點
04/20 01:25, 21F

04/20 01:27, 1周前 , 22F
哪次不是巧遇啊
04/20 01:27, 22F

04/20 07:05, 1周前 , 23F
自覺對方不簡單,但事後也不查證不
04/20 07:05, 23F

04/20 07:05, 1周前 , 24F
報備
04/20 07:05, 24F

04/20 08:33, 1周前 , 25F
最後有人圍標是怎麼處理的
04/20 08:33, 25F

04/20 08:53, 1周前 , 26F
警察養成本就不同,警局會這樣說一定
04/20 08:53, 26F

04/20 08:53, 1周前 , 27F
知道陳朱有鬼
04/20 08:53, 27F

04/20 09:33, 1周前 , 28F
你各位只能加入民進黨或跟黑道才能活
04/20 09:33, 28F

04/20 12:27, 1周前 , 29F
文章代碼(AID): #1c8fTH5b (Gossiping)
文章代碼(AID): #1c8fTH5b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