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竹市警私訊女主播「腦殘的破X」 騙「帳號被盜」遭記過調職

看板Gossiping作者 (職業小小魯)時間1月前 (2024/04/13 16:26), 1月前編輯推噓0(228)
留言12則, 8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等等, 帳號被盜是刑法358條, 但是358條是告訴乃論。 所以說自己帳號被盜但是沒有提出告訴 這樣還會觸犯誣告? 不好意思,我法盲,我真的不知道…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14 Pr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83.1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2996795.A.244.html

04/13 16:28, 1月前 , 1F
不知道被誰盜怎麼告
04/13 16:28, 1F
提告不需要指定特定人士, 不然東西被偷怎麼知道要告誰。

04/13 16:29, 1月前 , 2F
沒告訴 哪來誣告?
04/13 16:29, 2F
但是新聞只說員警說帳號被盜 警方高層就說他觸犯誣告了捏? ※ 編輯: cleve1985 (223.137.183.172 臺灣), 04/13/2024 16:31:28

04/13 16:33, 1月前 , 3F
因為有偵辦了吧?謊報有刑案發生也算誣告
04/13 16:33, 3F
看新聞上的訴說, 員警是為了辯解自己的行為避免被處分 才說帳號被盜。 而警方調查的原因, 只是求證帳號被盜是否屬實。 假設屬實,因為該員警沒有提告 此項屬於告訴乃論 故盜帳號的人也不會因此被判刑, 所以並沒有使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的要素 這樣還能被警方高層認為是誣告? 有請各位懂法的大大解釋

04/13 16:36, 1月前 , 4F
他說帳號被盜,告訴人就是他自己啊
04/13 16:36, 4F

04/13 16:37, 1月前 , 5F
了解一下「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04/13 16:37, 5F

04/13 16:38, 1月前 , 6F
另一篇報導有說他有向刑事局報案,報假
04/13 16:38, 6F

04/13 16:38, 1月前 , 7F
案的部份被移送,應該就是這個被認定誣
04/13 16:38, 7F

04/13 16:38, 1月前 , 8F
04/13 16:38, 8F
喔我看到那篇了 有另外報案那的確是誣告了 十分感謝

04/13 16:39, 1月前 , 9F
他不是第一時間承認的,大概先前做筆錄時
04/13 16:39, 9F

04/13 16:39, 1月前 , 10F
有說要告了
04/13 16:39, 10F
※ 編輯: cleve1985 (223.137.183.172 臺灣), 04/13/2024 16:40:39

04/13 16:43, 1月前 , 11F
高學歷小草搞到自己變誣告XDDD
04/13 16:43, 11F
※ 編輯: cleve1985 (223.137.183.172 臺灣), 04/13/2024 16:44:31

04/14 07:02, 1月前 , 12F
除非他有提告,不然不會有誣告
04/14 07:02, 12F
文章代碼(AID): #1c6a6x94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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