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抓到康老師的貓貓了
寵物在民法上的地位是「物」。
屬於死者(被繼承人)的遺產。
貓貓就是康老師的遺產,目前就是由康老師的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或是將來協議給一個繼承人單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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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lanese (36.229.198.66 臺灣), 04/13/2024 15: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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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5:47,
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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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5:47, 1F
在我國民法上,寵物是權利客體(物),而不是像人一樣是權利主體。
所以貓貓不僅無法繼承康老師的遺產,反倒它才是屬於康老師的遺產。
※ 編輯: ilanese (36.229.198.66 臺灣), 04/13/2024 15: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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