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罕見巧合!夫祖母、妻祖父竟是「兄妹」 男提告判婚姻無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麥麥)時間3周前 (2024/04/12 12: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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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想問, 近親禁止結婚, 到底有什麼法律依據? 民法? 立這個法的目的是什麼? 好像如果是收養, 或是沒有真實血緣, 雖然倫理上有問題, 但就沒有這些親等問題, 既然如此,那到底這個立法原因是什麼? ※ 引述《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罕見巧合!夫祖母、妻祖父竟是「兄妹」 男提告判婚姻無效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 版? :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04/11/4638619_1_1.jpg
: 郭姓男子與吳姓女子婚後4年察覺各自的祖母、祖父是兄妹關係,郭、吳兩人是旁系血 : 六親等的親屬。台南地院判兩人婚姻無效。圖為我國傳統婚禮時使用的結婚禮俗用品示 : 圖。(民眾提供) : 郭姓男子與吳姓女子2019年1月結婚,婚後過了約4年,郭男發現他的祖母與妻子的祖父 : 「兄妹關係」,夫妻倆是旁系血親6親等的親屬關係,是民法第983條內禁止結婚的「近 : 」。郭男提告與妻子婚姻無效,台南地院法官調閱兩人戶籍資料,確認郭、吳確有旁系 : 親6親等的關係,判兩人婚姻無效。 : 據了解,郭男是委任律師處理此訴訟案,是律師出面開庭代為主張,郭男與妻子吳女兩 : 都未出庭,起訴狀與開庭時未特別提到郭男為何會提出此婚姻無效的訴訟;而吳女不但 : 出庭論辯,也沒有向法院提出任何說明書狀,相當低調。法官為此依家事事件法、準用 : 事訴訟法規定,准原告郭男方面做一造辯論的判決。 : 台南地院家事庭法官調閱郭、吳兩人的戶籍資料與戶籍謄本,確認兩人婚姻關係仍維繫 : ,除了郭男提出的戶籍資料,法院並依職權查得被告吳女祖父的兄弟姊妹戶籍資料與郭 : 吳兩人直系尊親屬的親等關聯查詢資料。 : 法官查出,郭男的祖母與吳女的祖父確是「兄妹關係」,依此計算親等,郭與吳夫妻兩 : 的確具有旁系血親6親等的親屬關係,兩人的婚姻關係已違反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 : 系血親在6親等以內親屬不得結婚」的規定,依民法第988條第2款規定,判決郭、吳的 : 姻無效;但還可上訴。 : 有關「親等」的計算,律師江信賢說明,在直系親屬部分,自己的上、下一輩為1親等 : 再往上或往下一輩則為2親等,以此類推,如以自己為例,父母是上一輩的1親等直系血 : ,而祖父母則是父母的上一輩,為2親等直系血親。 : 至於旁系血親,江信賢說,必須先數到同源,再往下數,以同父母的兄弟姊妹為例,先 : 到父母再數下來,為2親等旁系血親;而姻親則是因為婚姻關係成立的親屬,親等算法 : 將配偶當作自己進行計算,其餘算法與血親親等算法相同。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38619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 ,?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離婚不就簽字就離了 上法院判離是有什麼卦? : 而且才兩代的表兄妹 : 最好迎娶時都沒發現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21.1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2896722.A.0D5.html
文章代碼(AID): #1c6BhI3L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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