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進屋不到1分鐘就大爆炸!租客藏10加侖汽油點火 拉買家
這件事讓我想到一年前我一個同事家發生的事情。
同事A和爸爸姐姐同住,去年時因為同事A從約聘轉為正職了,他們想換到更好的區域的房
子去住所以賣房。(我們在加拿大,房子是獨棟那種)他們家當時地下室有個70歲多歲的
長期租客 ,至於是不是合法出租我就不知道了。
結果就在房子簽了合約(conditionally sold)的隔天凌晨房子突然起火。他們一家人當
時在熟睡,當下是被一部分房頂垮下的聲音驚醒的。他說如果不是那巨響他們可能就睡昏
過去了。
他說最開始他馬上抱起狗去前門要逃生,但當下前門不知道是不是太熱變形無法打開,可
能慌了,同事敘述給我的說法是他爸爸急著從樓梯跳過去把後門打開然後他們從後門逃出
(我不清楚他們家的格局不太能憑空想像不出來是怎麼個跳法就是了)可能時間緊急他們
沒辦法管狗了,總之最後同事和他姐姐都是輕傷,然後爸爸吸入太多煙住加護病房一週後
才脫離險境。他們養的狗沒有逃出,死了。地下室的房客也死了。
一般房子都有警報器,但是那天他們的警報器沒有響。
這件事有在我們城市當地報紙上新聞,不過新聞只有簡單說到一名老人和狗死亡,沒有提
到更多訊息。(我們一開始看新聞以為老人是他們家人,後來才知道是租客)
同事後來跟我們聊有提到起火源是地下室,我聽了就覺得該不會是房客縱火。。。但我們
幾個同事就互相看彼此都沒直接明說,畢竟房客人死了,同事他們經過這件事也不想去追
究。 總之還好同事一家人沒事,錢的問題因為有保險所以保險公司也有安排他們可以暫
住的地方。
但是平時一起工作的同事有可能出事,想起來還是覺得驚心,很同意這篇說到的,人被逼
到絕路什麼事都可能做得出來,不跟一無所有的人計較爭對錯,有能力的話稍微幫忙一下
,除了是當作做善事,主要也算是間接保護自己和家人。
※ 引述《huabandd (我是阿肥巴你頭)》之銘言:
: ※ 引述 《rsreason》 之銘言:
: : 進屋不到1分鐘就大爆炸!租客藏10加侖汽油點火 拉買家、律師陪葬
: :
: : 據了解,楊男原本經營五金買賣,但受疫情衝擊,生意銳減,後來改做海鮮團購仍欠
大
: : 債務,楊男遂將房子抵押給林家,且將房子登記在林男母親名下,楊男改以承租方式
住
: : 屋內。不過,楊男因中風緣故住院8個多月,期間積欠不少房租,原本雙方約定好4月
8?
: : 就要點交,拖了3天直至今日才點交,未料卻發生憾事。
: 當一個人一無所有還生病的時候
: 你就當作善事,幫助他也是幫助你自己
: 最近在tiktok看到一個名詞叫做幸福者退讓原則
: 你有財產、你有家人,你有選擇的自由
: 對方什麼都沒有,只有一身病和爛命一條
: 應該很好衡量什麼才是重要的事情
: 還有遇到精神病跟八九也是一樣道理
: 不爭論、不動怒,能離多遠是多遠
: 我現在在路上騎車也不太按喇叭、罵髒話
: 雖然我擁有的不多,但我想好好活著
: 所以奉勸各位,為了好好活著請記得幸福者退讓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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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同事當然沒錯,就是很倒楣遇到房客這樣的行為。我自己的話不會去考慮分租自
己正在住的房,主要就是賺也沒賺多少,但要擔心自己人身安全問題。以他們的情況如果
要賣房,為了安全著想,可能只能幫忙房客尋找地方住(例如允許房客跟著一起搬來新家
,或是賣房時幫忙斡旋可以讓房客繼續租,又或者幫忙找地方租,但其實我們城市最近這
一兩年租房真的不容易,房客大概是覺得沒地方住活不了了就做出這種事了)
※ 編輯: littleyuan (137.186.138.60 加拿大), 04/12/2024 10: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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