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古代人十歲女童就可以幹了在那叫啥?

看板Gossiping作者 (府城臭雞雞)時間1月前 (2024/04/09 20:56), 編輯推噓-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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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pemhood (大漢堡)》之銘言: 民法第980條: 男女未滿18歲者,不得結婚。 民法第989條: 結婚違反第980條之規定者,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但當事人已達該條所定年齡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 民法第13條第2項: 滿7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 所以,其實在民法的架構下,中華民國滿七歲之人,就可以結婚,只是法律 效果是得撤銷。 古代10歲女童就可以幹?恐怕現代還比古代前衛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125.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2667380.A.FFE.html

04/09 20:57, 1月前 , 1F
你智商超高耶,嚇死人了
04/09 20:57, 1F
文章代碼(AID): #1c5Jhq_-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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