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關鍵證人小兔證稱:高虹安連買飲料都報公

看板Gossiping作者 (艾斯)時間1月前 (2024/03/27 17:40), 1月前編輯推噓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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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rec (穿越星空與你相遇)》之銘言: : 黃惠玟並比較李俊俋辦公室零用金制和高辦制的差異,她說,李辦是將多餘的費用留作零 : 用金,供辦公室公務使用,也沒有浮報薪資,且李俊俋根本不管帳,助理的支出不用向李 : 報告,採購後再持單據向行政主任請領,她就收單付錢並做帳,李也不會把零用金當獎金 : 在發。 : 但在高辦,高虹安的早午餐費、洗頭多是先以零用金付,她會每月列支出帳給高虹安看, : 有些帳目高覺得應該自己付錢,就會將錢補給她,並盯著她在電腦上刪除該條目,因此, : 帳冊上最終沒有刪除的委員個人消費,就都是高虹安花掉但沒回補的。 : 高辦零用金的動支方式,黃說,撥款權限「小錢是我有現金就馬上給,大錢要高虹安來決 : 定」,例如助理的車輛鈑金、買禮盒等,要高同意才能請款,高也不一定會同意,沒有客 : 觀標準;獎金發放也是看高虹安的心情而給多給少。 這些回答都是廢話 高虹安怎麼用那個零用金也完全不重要 因為如果是她跟助理設的零用金 她多用少用 有沒有回補 都是她跟助理的事 跟公家一點關係都沒有 媒體很愛帶風向說那個零用金是公款(大家一起的公積金) 但事實那是一群人自己弄的私人財產 沒搞清楚這個很容易被帶歪 所以要辦高虹安最重要一點就是有沒有浮報加班費而已 以及高和助理有沒有共謀 這個才有辦法辦貪汙 只是到現在為止我沒看到有人承認自己浮報加班費就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198.20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1532455.A.F2E.html

03/27 17:41, 1月前 , 1F
塔塔還沒搞懂到底是告哪條
03/27 17:41, 1F

03/27 17:45, 1月前 , 2F
綠韭看不懂啦
03/27 17:45, 2F

03/27 17:48, 1月前 , 3F
不用懂這些也能當小綠
03/27 17:48, 3F

03/27 17:51, 1月前 , 4F
黨出事就徵查不公開其他人出事連沒簽
03/27 17:51, 4F

03/27 17:51, 1月前 , 5F
聯絡簿都爆的出來
03/27 17:51, 5F

03/27 17:53, 1月前 , 6F
一群人的公積金就是一群人的私人財產不是?
03/27 17:53, 6F

03/27 17:54, 1月前 , 7F
如果是私人的事 那就有關侵占了..比較好?
03/27 17:54, 7F
量刑差太多了 而且你要怎麼證明?你想舉證這比貪汙還難,你舉證多少她還多少就好了

03/27 17:56, 1月前 , 8F
那你去告他侵佔阿==
03/27 17:56, 8F

03/27 17:56, 1月前 , 9F
檢方承認有加班事實又要起訴他浮報
03/27 17:56, 9F

03/27 17:57, 1月前 , 10F
根本就搞笑阿
03/27 17:57, 10F

03/27 17:57, 1月前 , 11F
你去告侵佔呀XDD
03/27 17:57, 11F
※ 編輯: uhbygv45 (36.227.198.202 臺灣), 03/27/2024 18:04:22

03/27 18:37, 1月前 , 12F
檢察官就是什麼都沒有,才在帶風向==
03/27 18:37, 12F

03/27 19:23, 1月前 , 13F
罪證確鑿直接起訴就好 就不用在那邊東放
03/27 19:23, 13F

03/27 19:23, 1月前 , 14F
風聲西帶風向了 台灣的司法公正 連塔綠班
03/27 19:23, 14F

03/27 19:23, 1月前 , 15F
都說好
03/27 19:23, 15F

03/27 20:30, 1月前 , 16F
可憐的檢察官把自己的公信力毀了 變成
03/27 20:30, 16F

03/27 20:30, 1月前 , 17F
民進黨的禁臠
03/27 20:30,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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