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為什麼要拆散剴剴跟外婆?

看板Gossiping作者 (台灣是平行時空)時間3月前 (2024/03/22 20:54), 編輯推噓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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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kV39PZj3zzQbnHFS/?mibextid=oFDknk 接續上篇 (讀者來訊) 大家好,我是昨天的社工媽媽,感謝網友們的迴響如此熱烈,想再來跟大家分享一下,過 去我的一些經驗談(為保護家人隱去所有可辨識個資): 謝謝你閱讀完長文。江湖相見請不要相認,透露太多秘辛,我不想被業界追殺。 如果你要捐款,請先思考,會在公車電視上打廣告打很大的,你要想想,他們募款來的錢 到底都花在哪裡呢? 我想說,社會上的系統問題,每個人都是蝴蝶效應的一環,社工這一行是最重要的社會安 全網,努力接起的都是社會上最苦的人,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有需要社福幫助的一天,請大 家不要因為這次剴剴的事件,而去討伐其他社工或保母,這一行有很多具備專業素質與愛 心的人,每天都在照顧高風險孩子,他們值得更好的待遇。 以下跟大家分享實務面的情況: ----- 首先,把要收出養的寶寶,放在嬰兒之家,就一定比放在合格保母家好嗎? 不是。 寶寶在等待養父母出現的期間,他住的地方,越像《真的家庭環境跟日常生活》越好,最 棒的寶寶之家,要像是一個真的家,寶寶跟照顧者之間的相處,如果就像是跟家人之間的 相處,這樣的生活經驗,對於他以後被收養的適應會很有幫助。 若是讓一出生就長期住在一個看起來明顯像是「院所」的地方,他沒有在家庭中生活過, 這經驗對一個孩子影響非常深遠。我們知道,照顧寶寶的人、跟這段安置經驗,是一個孩 子在人生初始中很重要的事情,無論安置在哪裡,這是原則考量重點。 委託給保母安置,跟自辦家園我都參與過,自辦寶寶之家的便利處是,不會讓一個保母24 小時一直處在帶孩子的高壓下。並且當地合作的醫生會定期看所有小孩的身體狀態,進行 健檢,如有不當對待,在外觀上也較容易被醫生發現。 不只有保母,接觸收出養工作的人,我們首先都要認知到「等待出養的孩子不是沒人要的 孤兒」,他們都是將來有愛他們的養父母來探望的,等家寶寶並不是沒人幫忙講話的孩子 ,而是「很多人關注動向的孩子」。 這次剴剴事件的涉案者,以及機構決策者,看起來普遍都沒有這些觀念,對這一點我個人 是很深的憤怒 是不是每個來尋求機構幫助的人都「一定要辦理收出養」? 不一定,一個孕婦挺著肚子跑來跟你說,他要出養孩子,原因可能有很多,有些是因為「 健保卡被鎖卡,付不起產檢費用,如果來辦出養的話機構就會幫我付」,別以為很荒謬, 弱勢者的困境一般人無法想像。有些求助的人,背後的隱情可能是,受過性侵而懷孕,一 個孩子被推到了收出養的十字路口上,其實有各種成因在原生家庭中,出養,不只是那一 個寶寶的事情,牽動著兩個家庭,兩對父母,還有小孩未來的一生 我們的社會安全網有各種專業服務,人才分工,按照不同年齡層,身分去制定很多法規跟 政策,實際上卻往往沒辦法用整合式的服務介入個人或家庭的狀況,屬於大人的問題歸給 專門做婚姻家庭的機構,屬於孩子的問題歸給服務弱勢孩子的機構。當大人跟小孩在同一 個家庭的時候,出養問題歸屬給收出養單位,打孩子配偶屬於家暴事件案,家長如果去坐 牢則又是另外一個單位要去關心的。這就是多數的現況。 如果像是兒福盟這樣大的機構,都沒辦法把「當責」這個概念放在一個機構治理的態度中 ,讓他的服務系統,發揮名符其實的「聯盟」服務,規模已經如此巨大的機構,為何無法 做到整合以及連結,不能當責,卻要拿取超過社會大眾認知的資源規模,那麼機構治理難 道沒有問題嗎? 一個家長跑來跟機構說要辦出養的原因是什麼?是他真的不要這個孩子嗎? 這麼大的機構,有真的在重視服務現場嗎? 兒福盟是做了三十年的老牌子,是否已經不在乎服務現場?那些都是跟孩子切身相關的生 活,是保母跟社工的日常,兒福,你也知道,我們是透過「人」去跟別人一起工作,特別 是跟孩子、家庭一起工作,到底是甚麼讓你變成不再把「人」的價值放在心上?也不再尊 重小生命﹖ 實務上,我們看到很多人會說想出養孩子,是因為「經濟太困難」, 應該優先考慮的整合綜觀問題,不只是「出養」。雖然我們是收出養社工,這個服務跟其 他的社福工作不太一樣的是,一個孩子未來六七十年,會因為出養這件事情改變了人生, 所以更要謹慎看待出養決定。 剴剴的外婆一開始是不想養剴剴嗎? 不是,剴剴的外婆是付不起保母費,經濟困難、白天還要上班,還要照顧另一個孩子,所 以沒辦法一直帶著剴剴。 解決方案只有收出養嗎? 不是,解決方案有很多種,例如幫剴剴外婆申請補助、繼續讓剴剴待在合適的原保母家、 甚至是媒合育幼院、托育費用從社會補助支出,但六日還是可以去育幼院看孩子、甚至是 尋找給外婆的緊急救助金等等,明明有好多種方法(詳情請看法規: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 例),也沒有人規定「安置」與「出養」一定要給同一家機構來做。他可以先安置小孩再 來考慮出養問題。 方法一大堆,為什麼只選擇了收出養? 或是說,機構一大堆,為什麼台北市政府的社工只想到兒福聯盟?這就是第一層盲點,因 為其他機構有別種提供幫助方式,一般來說公職社工會告訴他所有機構的服務選項,讓家 屬考慮應該採用何種方案,並且在考慮期也同樣給予幫助資源,而不是直接媒合給「最大 間的第一品牌」。 剴剴的外婆其實根本不用把選擇出養這個方案當作唯一的路。 這樣的盲點,恐怕就是市政府社會局認為「我都已經媒合給最大間的兒福聯盟了,業界第 一品牌怎麼可能會出事」,但「媒合給最大間的機構,其實不等於找到最適合的方案」這 就是公職社工會有的思考盲點。 對某些家長而言,是不是一定要出養孩子? 要先搞清楚他需要的是改善經濟?還是出養孩子?很可能他經濟改善了就想自己養了,對 孩子而言最好的情況也不一定是出養。 什麼情況下才會非要出養不可? 孩子有被原生家庭傷害的可能、患有一般家庭無法負擔的殘疾、親生父母未成年、親生父 母雙亡、被性侵後生子、親生父母身障精障等等各種很特殊的情況,才會非出養不可,這 些都需要專業評估。 是不是「貧窮一定要出養」、「富裕就一定要留養」? 這種刻板印象,實務上我們看到真的未必。他可能很窮但是堅持要自己養孩子、他可能家 境還不錯但是就是想出養,狀況百百種真的不同。 社福機構又不是人口販子,如果以為「出養成功越多案」就表示這家機構越棒,這反而是 很有問題的KPI指標。 如果確認原生家庭對孩子的生命健康並沒有威脅,在出養之前完全不准親屬探視孩子,絕 對是有問題的作法。「你孩子到我機構辦出養,不准來探視」是非常不合理的。 其他法規面的矛盾:2011年以前的兒少法,針對收養制度原本是有「向法院申請」、「透 過政府許可的機構申請」兩個管道,馬政府時代卻把它修法,修成「收出養媒合服務僅限 於機構」,這樣做本來是為了阻止地下人口販運,但這次也有很多人說了,有意願撫養剴 剴的原保母,因為法規上無法指定收養,所以沒有收養剴剴的機會。到底怎麼修法比較好 ? 看起來雖然很兩難,但其實就是「依據個案有所不同」,如果讓法官來心證怎樣對孩子才 是最大利益,或許就能避免更多悲劇。修法者應該要有更多思考。 剴剴案與珮珮案應證了起司理論,每一層起司都沒有刻意作惡的動機,但每一層拼起來, 剛好就變成讓孩子掉進去的大洞。(再度感謝給剴剴驗屍的醫護人員通報113) 我要再度呼籲,像是兒福這樣,要補助、要標案、收出養執照、公益勸募字號,捐款執行 率48%, 如果機構體制有結構性的問題,服務系統就必須改善,治理方式必須改革,在這 之前,請政府先廢止它的公益勸募字號,不要再拿取社會資源了。 以上 https://i.imgur.com/955bu2q.jpg
明明外婆看起來很想把剴剴留在身邊 既然如此,救助外婆養育剴剴的費用就好 為什麼要一直要求剴剴外婆出養剴剴呢? 這裡面到底有什麼不為人知的利益? 禁止人民人口販賣,就可以讓特定團體以合法為名行販賣人口之實了嗎? https://i.imgur.com/uzcaLty.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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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20:56, 3月前 , 1F
階級複製嗎?送養還比較好
03/22 20:56, 1F

03/22 20:58, 3月前 , 2F
我媽只要看到這則新聞就開始大罵
03/22 20:58, 2F

03/22 21:05, 3月前 , 3F
誰來幫忙簡短翻譯一下
03/22 21:05, 3F

03/22 21:12, 3月前 , 4F
八卦板剴剴盃作文大賽宣布開始
03/22 21:12, 4F

03/22 21:13, 3月前 , 5F
贊成停止兒福的捐款帳號
03/22 21:13, 5F

03/22 21:21, 3月前 , 6F
刀刀啊
03/22 21:21, 6F

03/22 22:01, 3月前 , 7F
不能沉
03/22 22:01, 7F

03/22 23:40, 3月前 , 8F
03/22 23:40, 8F

03/23 08:34, 3月前 , 9F
一定有利益啊,不然多簡單3萬補給外婆
03/23 08:34, 9F

03/23 08:34, 3月前 , 10F
怎麼會養不起
03/23 08:34,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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