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中男酒駕被抓「15次」 法院批毫無悔改再判1年刑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LP哥(LP = Love & Peace))時間1月前 (2024/03/16 08:44), 編輯推噓0(004)
留言4則, 4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還不就法律規定喝酒騎腳踏車罪責沒這麼重 這些酒精狂熱者最終還是找到一個適合自己以及法律規範的交通工具, 最好的方法還是要重新制定酒精類飲品的銷售管道 全面退出超商,超市,雜貨店,檳榔攤等等 要賣酒就只能獨立營業,並且嚴格管理 例如必須離校園超過100公尺, 並且警察可以在這種獨立販賣處外面設酒駕臨檢, 大家說好不好! : 檢警調查,陳男2023年7月16日在檳榔攤內喝啤酒,明知酒精沒有消退晚上10點多仍騎乘1 : 輛電動自行車上路,結果行經太平區因為闖紅燈被警方攔查,且身上散發濃厚酒氣,警方 : 施以呼氣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41毫克。 : 台中地院審理時,陳男均坦承不諱,並有酒測值、警方密錄器畫面等可佐;法院發現,陳 : 男2020年才因酒駕被判刑1年確定,入監執行後於2022年1月出獄,這次再犯構成累犯。 : 法院再根據他過去前科紀錄,驚覺陳男先前已經累積多達14次酒駕遭逮、被判刑紀錄,這 : 次是第15次酒駕,可見他毫無回改之心,酒測值也達0.41,危及路過人車生命、財產安全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65.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0549877.A.B08.html

03/16 08:45, 1月前 , 1F
對 應該回到公賣局時代
03/16 08:45, 1F

03/16 08:56, 1月前 , 2F
法院到第十五次才知道狗改不了吃屎?
03/16 08:56, 2F

03/16 09:00, 1月前 , 3F
司法不會讓您失望的,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03/16 09:00, 3F

03/16 09:16, 1月前 , 4F
新聞寫第14次有關1年了 前面13次沒寫到
03/16 09:16, 4F
文章代碼(AID): #1bzEjri8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bzEjri8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