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逆轉!小弟復仇殺進「打手基地」反被打死 主嫌17年變無罪
※ 引述《skn60694 (入聲)》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大逆轉!小弟復仇殺進「打手基地」反被打死 主嫌17年變無罪
: 台中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處管男17年徒刑,但二審認為,依管男及證人之陳述,及勘驗監
: 視器畫面,認為相關槍彈應該是連男陣營所有,且管男被連男打成重傷,沒辦法再指揮手
: 上反擊打死連男,將殺人罪部分改判無罪,只依主持犯罪組織罪,處管男有期徒刑4年6月
: ;至於其他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持有子彈及傷害部分,也都獲判無罪。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313/2699781.htm
: 6.備註:
不是阿 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人判他殺人罪會不會太扯
犯人自述他人醒來已經在醫院了
就算有證據或是哪個小弟白目證詞他當時躺在地上 還能開口說話叫小弟打死人
頂多也是教唆殺人吧
有沒有法律人可以解釋為啥一審殺人罪可以成立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133.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0394095.A.508.html
推
03/14 13:29,
2月前
, 1F
03/14 13:29, 1F
→
03/14 13:34,
2月前
, 2F
03/14 13:34, 2F
→
03/14 13:34,
2月前
, 3F
03/14 13:34, 3F
→
03/14 13:36,
2月前
, 4F
03/14 13:36, 4F
→
03/14 13:43,
2月前
, 5F
03/14 13:43, 5F
→
03/14 14:08,
2月前
, 6F
03/14 14:08, 6F
→
03/14 14:24,
2月前
, 7F
03/14 14:24, 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