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逆轉!小弟復仇殺進「打手基地」反被打死 主嫌17年變無罪

看板Gossiping作者 (爆爆卡陰車)時間2月前 (2024/03/14 13:28),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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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kn60694 (入聲)》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大逆轉!小弟復仇殺進「打手基地」反被打死 主嫌17年變無罪 : 台中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處管男17年徒刑,但二審認為,依管男及證人之陳述,及勘驗監 : 視器畫面,認為相關槍彈應該是連男陣營所有,且管男被連男打成重傷,沒辦法再指揮手 : 上反擊打死連男,將殺人罪部分改判無罪,只依主持犯罪組織罪,處管男有期徒刑4年6月 : ;至於其他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持有子彈及傷害部分,也都獲判無罪。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313/2699781.htm : 6.備註: 不是阿 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人判他殺人罪會不會太扯 犯人自述他人醒來已經在醫院了 就算有證據或是哪個小弟白目證詞他當時躺在地上 還能開口說話叫小弟打死人 頂多也是教唆殺人吧 有沒有法律人可以解釋為啥一審殺人罪可以成立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133.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0394095.A.508.html

03/14 13:29, 2月前 , 1F
隨便,黑道死光干小老百姓屁事
03/14 13:29, 1F

03/14 13:34, 2月前 , 2F
教唆殺人也是從其教唆之罪,這樣有比較
03/14 13:34, 2F

03/14 13:34, 2月前 , 3F
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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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3:36, 2月前 , 4F
你先承認法盲
03/14 13:36, 4F

03/14 13:43, 2月前 , 5F
不採信不就好惹
03/14 13:43, 5F

03/14 14:08, 2月前 , 6F
舒服 最好都414
03/14 14:08, 6F

03/14 14:24, 2月前 , 7F
你真相信他的供詞喔
03/14 14:24, 7F
文章代碼(AID): #1byehlK8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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