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社工上銬惹議…北市警局長:戒具暴露 將懲處偵查隊長「申誡」

看板Gossiping作者 (待風)時間1月前 (2024/03/14 11:19), 1月前編輯推噓-1(6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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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榮興說,就法律規定來說,上銬並沒有問題,但帶隊幹部應該就個案及當事人本身,在 : 上戒具時審慎考量,會對隊長懲處申誡,是因為戒具曝光在媒體面前,造成當事人壓力, : 忽略有更好方式可以保護當事人。 : 張榮興說,在嫌疑人有逃脫、自殘、傷人的疑慮下,依規定要上銬,記者詢問社工因為被 : 拘提,情緒不穩定,是否符合上銬標準?張榮興則回應帶隊幹部要對此充分考量。 有點好奇,我看臉書的靠北警察, 大部分警察都覺得本來就應該上銬, 理由就是會有逃脫、自殘、傷人的疑慮, 但這也該有個標準吧? 1、逃脫 社工是主動到案配合檢警偵訊耶 並且那個場景女生能逃脫?又不是會變身浩克..... 2、自殘 沒有自殘舉動,只有情緒低落耶 如果是為了預防自殘,這標準會不會太寬? 只剩下被押送還能有說有笑的人才能不被上銬? 3、傷人 有個2009年通緝犯沒被搜身上銬後來拿刀殺警的新聞常被拿來舉例, 但這是沒有搜身造成身上藏刀,並且通緝犯和嫌疑犯也不一樣啊 難道是擔心這位普通身材只是嫌疑犯的女生, 在優勢警力押送下突然赤手空拳暴起傷人? 如果這案件能上銬的話,怎麼感覺九成九以上的案件都可以上銬? 刑事訴訟法§ 89-1 條:「執行拘提、逮捕或解送,得使用戒具。 但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顯無脫逃、自殺、暴行、被劫、被擊或其他 擾亂秩序之虞者,不得使用。」 那個"得"是不是有點形同虛設,隨便現場員警解釋? 雖然在靠北警察好像也有不少人講法律條文根本不該用"得",應該通通都銬... 然後反過來講,如果沒有標準的話,懲處現場人員好像也有問題, 天曉得警界上司覺得什麼才是合理的上銬標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4.1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0386356.A.F36.html

03/14 11:20, 1月前 , 1F
臉書靠北警察板就是一群腦袋被訓練成體制
03/14 11:20, 1F

03/14 11:20, 1月前 , 2F
內的僵固腦袋 聚集的地方
03/14 11:20, 2F

03/14 11:21, 1月前 , 3F
標準就是後台
03/14 11:21, 3F

03/14 11:21, 1月前 , 4F
黑道小弟,欺壓人民 現在警察就這樣啊
03/14 11:21, 4F

03/14 11:22, 1月前 , 5F
台灣早就沒有公平正義,比誰拳頭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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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1:23, 1月前 , 6F
警察還兼任自殺防治業務喔~那我們真的
03/14 11:23, 6F

03/14 11:24, 1月前 , 7F
作自殺防治的人可以用手銬嗎
03/14 11:24, 7F

03/14 11:25, 1月前 , 8F
保母被羈押當時怎沒順便去查社工的問題?
03/14 11:25, 8F

03/14 11:25, 1月前 , 9F
都過多久才說有有逃亡之虞 根本是看報辦案
03/14 11:25, 9F

03/14 11:27, 1月前 , 10F
上銬最安全啊,你又知道會不會出事喔
03/14 11:27, 10F

03/14 11:28, 1月前 , 11F
情緒低落防自殘 有什麼問題
03/14 11:28, 11F
即使出事機率千分之一也上銬? 我覺得還是要有個比例原則.... 不分青紅皂白通通都銬,有點便宜行事不是嗎?

03/14 11:29, 1月前 , 12F
銬個手銬有啥好吵的,超人也被銬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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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1:30, 1月前 , 13F
假議題,真正問題是為什麼要給媒體拍
03/14 11:30, 13F
如果覺得上銬小意思沒啥好吵的, 那是不是也能認為給媒體拍也是小意思沒啥好吵的? ※ 編輯: waitwind (114.36.24.152 臺灣), 03/14/2024 11:35:08

03/14 11:34, 1月前 , 14F
超哥都沒上拷了,剛打完人根本危險吧
03/14 11:34, 14F
※ 編輯: waitwind (114.36.24.152 臺灣), 03/14/2024 11:37:09

03/14 11:36, 1月前 , 15F
出包的是沒有遮掩戒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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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1:36, 1月前 , 16F
警察就是一群垃圾人,你跟他們認真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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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1:37, 1月前 , 17F
論這個是不是太好笑,你看砸警局的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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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1:37, 1月前 , 18F
道有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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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1:37, 1月前 , 19F
他們是遇到看不進眼裡的人就擴權解釋
03/14 11:37, 19F

03/14 11:38, 1月前 , 20F
法律弄你而已
03/14 11:38, 20F

03/14 11:38, 1月前 , 21F
自戕的確是需要預防 很久以前不就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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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1:38, 1月前 , 22F
情殺案 移送的時候男子自戕
03/14 11:38, 22F
那只有上銬能充分預防自戕嗎?應該全身綁起來戴上口枷吧 我覺得除非嫌疑犯有自殺病史,或是現場有自殘舉動, 要不然以預防自戕理由,不分青紅皂白上銬是有問題的....

03/14 11:38, 1月前 , 23F
你邏輯好弱
03/14 11:38, 23F
期待你發文發表高見:D

03/14 11:39, 1月前 , 24F
如果你帶個律師到場揚言沒照程序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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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1:39, 1月前 , 25F
,他們就會說依程序本來就不用上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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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aitwind (114.36.24.152 臺灣), 03/14/2024 11:43:15

03/14 11:39, 1月前 , 26F
真正的問題就警方故意給媒體拍,作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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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1:57, 1月前 , 27F
警察遇到軟柿子的時候真的很強勢啊 遇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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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1:57, 1月前 , 28F
好幾個這種的
03/14 11:57, 28F

03/14 12:27, 1月前 , 29F
超派鐵拳不能上銬
03/14 12:27, 29F

03/14 12:28, 1月前 , 30F
其實這樣上銬,才能絕處逢生
03/14 12:28, 30F

03/14 13:01, 1月前 , 31F
虐嬰幫兇上銬 哪裡不符合比例原則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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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13:01, 1月前 , 32F
為竊盜500元喔 還是道德標準太低
03/14 13:01, 32F

03/14 13:25, 1月前 , 33F
已站內得本來就是給警察裁量,樓上帶律師
03/14 13:25, 33F

03/14 13:26, 1月前 , 34F
是告哪條?有拘票上銬 什麼,不要出來害
03/14 13:26, 34F

03/14 14:45, 1月前 , 35F
你要不要去醫院質疑醫護幹嘛把病人綁起來
03/14 14:45, 35F

03/14 14:45, 1月前 , 36F
疫情時被隔離的民眾犯了什麼法
03/14 14:45, 36F

03/14 14:46, 1月前 , 37F
社工有專業不讓小孩被探視,警察就不能依
03/14 14:46, 37F

03/14 14:46, 1月前 , 38F
照專業去判斷嫌犯需要上銬嗎
03/14 14:46, 38F

03/14 14:47, 1月前 , 39F
不過擺拍給媒體當素材確實沒必要
03/14 14:47, 39F
所以這個案件的專業判斷裁量標準是什麼? 專業當然是該被尊重,但也應該能被審視吧~ ※ 編輯: waitwind (114.36.24.152 臺灣), 03/14/2024 16:25:16

03/14 17:40, 1月前 , 40F
解釋權一直都在法院,要不要去告而已
03/14 17:40, 40F

03/14 22:21, 1月前 , 41F
89-1法條是你自己編撰的嗎?
03/14 22:21, 41F

03/14 22:22, 1月前 , 42F
89-1哪裡有寫『但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顯.....
03/14 22:22, 42F
文章代碼(AID): #1bycoqys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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