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聲明稿
※ 引述《nightfree (**)》之銘言:
: 【針對近日重大兒虐案本會聲明稿】
: 針對近日重大虐童案,本會(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發表以下四點聲明:
: 一、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與符合比例原則?
: 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以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6條及
: 第7條,請問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及符合比例原則?本案社工是否有攻擊、自傷或抗拒
: 之行為?甚至手銬戒具的注意要點規定應注意避免使用戒具遭他人攝錄影。若該社工均已
: 配合調查,警方有何正當理由在大眾媒體前將其上銬供拍攝?本會對警方違反相關規定將
: 社工上銬及供媒體拍攝之行為表示嚴正抗議。
: 二、呼籲媒體自律,應保障社工當事人隱私
: 本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應未審先判。針對眾多媒體及民眾暴露社工個人隱私,包含
: 姓名、照片、家庭背景以及學經歷,恐影響本案社工人身安全,本會呼籲媒體及社會大眾
: 自律,並且請勿轉發。
: 根據兒盟員工表示,大批媒體整天在兒盟辦公室守候,造成工作人員嚴重的心理壓力,且
: 已影響日常工作程序。呼籲媒體朋友還給兒盟員工一個正常的工作空間。
: 三、兒盟董事長不要把責任全丟到社工身上
: 兒盟董事長要求本案社工「應勇敢面對社會、配合司法調查。」但這是社工一個人的責任
: 嗎?社工執行業務之過程,皆受到機構督導之指揮監督,身為機構的最高負責人更是責無
: 旁貸,不該所有責任都由本案社工一人承擔。此回應更造成各界人心惶惶,擔憂未來機構
: 遇到重大事件時,是否只會把第一線社工推出去面對社會輿論與咎責?
: 四、主管機關的責任在哪?為何全由社工一人扛?
: 強力譴責主責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依<社政單位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處理、調查及處遇服
: 務作業程序>規定,應於重大兒虐事件發生30天內完成調查報告。然衛福部在3月新聞報導
: 延燒後,才緊急召開會議檢討兒少安置、收出養及居家托育制度不全,未能針對兒少政策
: 缺失做出即時回應。另外衛生福利部、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在過程中都
: 未維護社工權益,躲在本案社工後面,讓本案社工面對輿論壓力。直到今晚本案社工被警
: 方上銬,全台社工目睹媒體大肆報導畫面,都已經造成不可抹滅之創傷,甚至是可能的社
: 工出走潮,本會盼主管單位針對可能造成之社工集體創傷提出相關之對策。
2023年9月間,男童透過兒福聯盟轉介至劉姓保母家中安置,同時等待收養
此時的衛福部長叫薛瑞元
蘇丹紅跟宣布取消掛號費參考價範圍也都他的鍋
結果他到現在針對這件事在幹嘛
叫社工扛 笑死人
這人除了跟立委吵架外他做過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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