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年代旅遊未出團就收1200萬不退,誰來還?

看板Gossiping作者 (nihil)時間2月前 (2024/02/17 20:06), 2月前編輯推噓-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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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講結論 年代旅遊求償無門的遠因 遠在2008年1月已經埋下 今天年代旅遊沒有加入品保 受害民眾反而還可以向保險公司求償達2000萬額度 剛好可以cover這次的受害範圍 ---- 旅行社履約保障制度 分成兩大部分 旅行社互相聯保的品保協會跟強制性的履約保險 ---- 品保協會協會我可以查到最早紀錄是2000年十月 當時網頁存檔 https://i.imgur.com/n0XSeFX.png
會員之最高代償金額如下: 1.綜合旅行業新台幣壹仟萬元。 2.甲種旅行業新台幣壹佰伍拾萬元。 3.乙種旅行業新台幣陸拾萬元。 該額度與2024年的今天相同 ---- 法規強制的強制履約保險 始於民國84年(1995)六月修正發布旅行業管理規則 該年從原本62條擴編到全文67 條 其中旅行業管理規則53條規定履約保險額度 一、綜合旅行業新臺幣四千萬元。 二、甲種旅行業新臺幣一千萬元。 三、乙種旅行業新臺幣四百萬元。 後來又修法調高到到跟現今相同的額度 一、綜合旅行業新臺幣六千萬元。 二、甲種旅行業新臺幣二千萬元。 三、乙種旅行業新臺幣八百萬元。 也就是這時候選擇加入品保協會的旅行社 最高有七千萬的保障 ---- 保障惡化發生在民國97年(2008)1月 旅行業管理規則53條修正 如果加入品保協會(沒加入維持原本額度),投保金額可以調降到 一、綜合旅行業新臺幣四千萬元。 二、甲種旅行業新臺幣五百萬元。 三、乙種旅行業新臺幣二百萬元。 這一天開始,有加入品保協會的保障大打折扣 綜合:6000萬+1000萬>4000萬+1000萬 剩71.4% 甲種:2000萬+150萬>500萬+150萬 剩30.2% 乙種:800萬+60萬>200萬+60萬 剩30.2% 甲種、乙種旅行業的保障 甚至比不上民國84年(1995)沒加入品保協會的水準 這一天開始品保協會就是DEBUFF 除非旅行社願意保比規定更高的履約保險 不然選擇沒加入品保協會的旅行社 反而可以有更高的保障額度 6000萬>4000萬+1000萬 2000萬>500萬+150萬 800萬>200萬+60萬 也就說今天年代旅遊沒有加入品保 受害民眾反而還可以向保險公司求償達2000萬額度 剛好可以cover這次的受害範圍 ※ 引述《keel90135 (尼可)》之銘言: : 看記者會 : 年代旅遊現在光未出團的旅費就先收了1200萬 : 加上之前出團欠的費用 : 至少還有2000萬沒還 : 旅行業品保協會之前說保險1000萬 : 不夠的會幫忙還 : 現在也改口說年代也欠他們保險費 : 保險賠款也要再確認 : 可以幫旅客一起對年代提起訴訟 : ...怎麼感覺完全沒救了? : 年代旅遊未出團就收1200萬不退,誰來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2.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8171593.A.442.html

02/17 20:09, 2月前 , 1F
怎麼這麼好笑
02/17 20:09, 1F

02/17 21:54, 2月前 , 2F
你有沒有想過,為啥用保額調降(旅行社支
02/17 21:54, 2F

02/17 21:55, 2月前 , 3F
出變少)這誘因,促使業者加入品保協會?
02/17 21:55, 3F
請先證明 修法前 有會員涵蓋比例不足的問題 我個人認為 比較像是 官商"合作"

02/17 21:55, 2月前 , 4F
政府還同意了
02/17 21:55, 4F
我個人覺得 是跟假如加入黑熊學院 義務役期從一年變四個月 一樣荒謬 加入一個民間組織縮減法定義務

02/17 21:56, 2月前 , 5F
保險的目的是什麼? 品保協會存在的目的
02/17 21:56, 5F

02/17 21:56, 2月前 , 6F
又是什麼?
02/17 21:56, 6F

02/17 21:57, 2月前 , 7F
會查資料沒啥,記得動腦才真的重要
02/17 21:57, 7F

02/17 22:00, 2月前 , 8F
保險公司不會賠啦 這樣大家都來捲款
02/17 22:00, 8F
哈 最白癡的是 品保協會規定 要先向保險公司索賠 如果不能全部cover 你要先告保險公司 訴訟確認理賠範圍金額後 才能跟品保協會索賠 這樣我幹嘛不全部額度都放在保險公司 況且品保協會章程是這樣寫的 「"經本會認有"違反旅遊契約或雙方約定所致損害, 就保障金依章程及辦事細則規定予以代償。」 難道有 請求權基礎在對造自行認定 的? 上法院 告品保協會 會贏才有鬼 忘了 你要先告保險公司說 ※ 編輯: nihil2006 (111.246.2.19 臺灣), 02/17/2024 23:14:38
文章代碼(AID): #1bqA59H2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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