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郵差爭勞退金提告獲勝 中華郵政:尊重但陷兩難

看板Gossiping作者 (里長伯)時間3月前 (2024/01/31 14:58), 3月前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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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iya2000 (風見)》之銘言: : 郵差爭勞退金提告獲勝 中華郵政:尊重但陷兩難 : 中央社 : 日前台北地方法院二審判決,台北郵局應補繳新台幣9萬3743元到王耀慶的勞工退休金專 : 戶,全案確定。中華郵政對於這個官司敗訴頗驚訝。 不懂有什麼好驚訝的 中華郵政公司被糾正後自2020年就將績效等獎金納入勞退提撥薪資計算, 這幾年發獎金完後的三個月健保費也隨之暴增。代表郵政公司也認同績 效、考成獎金是工資,所以才會依法提撥。 王耀慶會繼續告公司,是因為公司未朔及既往將漏提的部分還給勞工,所 以法院判決要補繳,公司想到這麼一大筆錢會影響後續幾年的用人費用, 才會請行政院解釋到底獎金算不算工資。 : 中華郵政人力資源處副處長吳聰明告訴媒體,在王耀慶個案上,中華郵政尊重司法判決, : 也會補提撥9.3萬元到王耀慶的退休帳戶;事實上,中華郵政從2020年開始,就將績效等 : 獎金納入勞退提撥薪資計算;不過依據行政院去年來函,績效獎金應不列入提撥勞退時的 : 薪資計算,未來如何做,陷入兩難。 : 吳聰明表示,會請示交通部是否與行政院協商更好的作法,否則中華郵政約1萬5000名適 : 用勞退新制的員工或其他國營事業人員也比照,影響層面非常大。 勞基法與施行細則都未對工資嚴格定義,基本上只要符合兩項要件就可以認定是工資。 1.經常性給予 2.勞務對價 我國近年來只要勞工申訴,判勞工勝訴的機會非常大,不論是夜點費還是 國營事業的績效考成獎金,都可以認定是「達成預期目標的給予=勞務對價」、 「每年都領的到=經常性給予」所以績效考成獎金列入工資基本上已經是既定 事實,很難再翻盤了。 國營事業還是乖乖給錢吧,如果連國營事業都要與勞工斤斤計較,更何況是 其他民營企業? 中華郵政人力資源處的吳副處長,只說到勞退新制的員工,不知是不是刻意忽略, 今天若績效考成獎金是工資,那勞退舊制的員工也應該要還給人家。 勞退舊制的給付,是以退休前六個月的平均薪資作為基數,計算退休金。 以45個基數計算,會相差一百多萬,一個人一百多萬,從公司化之後退休 人數眾多,要怎麼補? 那適用勞退新制的員工,以王耀慶的補償金額粗略計算,算2萬名員工就好 大概要補18億台幣,這是只算勞退新制的部分,不含上面講的舊制已退休人員喔 中華郵政公司一整年的用人費用才288億,而且每年都很緊張,今年還為了省人事費用 想要用群組化投遞來精簡外勤人員。 好啦,如果今天喬一喬獎金不算工資,那109-112年所有員工多繳的健保費,要 怎麼還給員工?? : 吳聰明解釋,中華郵政以往發放績效獎金、考核獎金時,都未納勞健保投保、勞退提撥薪 : 資計算,遭勞保局開罰,中華郵政已從2020年起補正,但不溯及既往。 中華郵政花了這麼多錢養這麼多官,結果卻連合法提撥都做不到,整天把腦筋花在 精簡基層人力,業務推展不力,又不守法,國營事業帶頭違法,鬼島真的有自己的玩法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66.1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6684307.A.46D.html

01/31 15:00, 3月前 , 1F
就是帶頭違法,笑死勞動部管不到交通部
01/31 15:00, 1F
※ 編輯: ccshih5566 (223.140.66.108 臺灣), 01/31/2024 15:22:16

01/31 15:23, 3月前 , 2F
鬼島就是懂玩
01/31 15:23, 2F
文章代碼(AID): #1bkU-JHj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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